我司及监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具体内容的实际、精准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会召开状况
广东省新宏泽外包装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第五届股东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9月15日以通讯表决的形式举办。会议报告于2023年9月13日根据电子邮件、专人送达、通信等形式送到诸位执行董事。此次会议应参加执行董事5人,真实参加执行董事5人。
会议由张勇清老先生组织,监事、管理层出席。此次召开合乎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法规、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决议状况
(一)表决通过《关于豁免董事会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允许免除此次会议提早五天通知责任,允许举办企业第五届股东会第三次会议。
决议结论:5票允许,0票抵制,0票放弃。
(二)表决通过《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决议,股东会允许企业将控股子公司新宏泽外包装(中国香港)有限责任公司100%公司股权转让给关联企业宏泽投资有限公司,出售价格金额为850万余元。
本提案关联董事张勇清老先生、孟学女性已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3年9月14日举办2023年第一次独董专业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打算把该提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决议,并且在股东会上发布了赞同的单独建议。
决议结论:3票允许,0票抵制,0票放弃。
主要内容请见企业同一天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公布的《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省新宏泽外包装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9月16日
证券代码:002836 股票简称:新宏泽 公示序号:2023-037
广东省新宏泽外包装有限责任公司
第五届职工监事第三次会议决定公示
我们公司及职工监事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具体内容的实际、精准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举办状况
广东省新宏泽外包装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 第五届职工监事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9月15日以通讯表决的形式举办。会议报告于2023年9月13日根据电子邮件、专人送达、通信的形式送到诸位公司监事。此次会议应参加公司监事3人,真实参加公司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长黄绚绚组织。召开合乎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法规、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决议状况
(一)表决通过《关于豁免监事会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允许免除此次会议提早五天通知责任,允许举办企业第五届职工监事第三次会议。
决议结论:3票允许,0票抵制,0票放弃。
(二)表决通过《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决议,职工监事觉得:这次关联方交易合乎公司的经营建设规划和战略部署,有益于调节资源分配,对焦企业主营业务。本次交易的价钱参照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价结果,经合同彼此共同商定,买卖交易定价方法有效、标价公允价值。监事会决议该关联方交易事宜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有关决策制定依法依规,合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职工监事允许公司为宏泽投资有限公司出让其同时拥有全资子公司新宏泽外包装(中国香港)有限责任公司100%股份,出售价格rmb850万余元。
决议结论:3票允许,0票抵制,0票放弃。
主要内容请见企业同一天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公布的《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省新宏泽外包装有限责任公司职工监事
2023年9月16日
证券代码:002836 股票简称:新宏泽 公示序号:2023-038
广东省新宏泽外包装有限责任公司
有关出让分公司股份暨关联交易的通知
我司及监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具体内容的实际、精准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关联方交易简述
1、关联方交易具体内容
(1)上次公司股权转让买卖状况简述
企业分别在2022年6月6日、2022年6月27日举办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大会、2021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允许公司为三山几万年(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称“三山几万年”)出让其同时拥有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新宏泽包装有限公司(下称“新宏泽外包装”)96.5254%股份,出售价格金额为16,891.95万余元。截至2023年6月25日,购买方三山几万年已依照《股权转让协议》的承诺向领导付款所有股权转让款总计rmb16,891.95万余元,该买卖已经完成。
新宏泽外包装上次公司股权转让前后左右股东持股如下:
(2)这次公司股权转让买卖状况简述
依据公司运营发展需求,拟向新宏泽外包装剩下3.4746%公司股权转让给公司实际控制人集团旗下的宏泽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宏泽集团公司”),因新宏泽外包装(中国香港)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国香港新宏泽)是我们公司所成立的香港投资平台企业,无主营经营,且我们公司拥有100%股份,此次转让评定标底为香港新宏泽100%股份,将要中国香港新宏泽100%公司股权转让给宏泽集团公司,出售价格金额为850万余元(下称“本次交易”或“此次关联方交易”)。此次交易完成后,集团公司不会再拥有中国香港新宏泽及新宏泽外包装股份。
2、关联性
宏泽集团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勇清老先生、孟学女性完全控制的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组成关联方交易。
3、股东会决议状况
公司在2023年9月15日举办第五届股东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张勇清老先生、孟学女性逃避对该提案的决议。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3年9月14日举办2023年第一次独董专业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打算把该提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决议,并且在2023年9月15日举行的股东会上发布了赞同的单独建议。
此次关联方交易经股东会表决通过就可以,不必递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受权高管签定有关股权转让合同。
4、此次关联方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资产重组,不用通过相关部门准许。
二、 关联企业基本概况
(一)关联企业的相关信息
1、公司名字:宏泽投资有限公司
2、居所:香港金钟道89号力宝核心第二期37楼3707室
3、注册资金:10元港元
4、成立日期:1998年7月29日
5、主营:投资控股
6、股东情况:
7、财务报表:
企业:元
(二)关联性的解释
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勇清老先生、孟学女性完全控制宏泽投资有限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组成关联方交易。
(三)经查看,宏泽集团公司并不是失信执行人。
三、 关系交易标的基本概况
(一)标底公司概况
1、公司名字:新宏泽外包装(中国香港)有限责任公司
2、居所:香港中环德辅道中141号中保集团大厦7楼705-706室
3、注册资金:445,151美金
4、成立日期:2012年3月7日
5、主营:投资控股
6、标的公司股东情况:
7、标的公司参股子公司状况
标的公司的参股子公司总共1项,详情如下表:
8、标的公司参股子公司的分公司状况
标的公司参股子公司的分公司总共1项,详情如下表:
9、标的公司财务状况
10、此次交易标的产权明晰,不会有质押、质押贷款及其它一切限定转让状况,亦不会有涉及到起诉、诉讼事宜或被查封、冻洁等状况,没有防碍所有权转移其他情形。
11、截止到本公告公布之时,我们公司与标的公司中国香港新宏泽不会有别的营业性往来账户,企业不会有为香港新宏泽做担保、财务资助、委托理财等情况;中国香港新宏泽不会有占有企业资金的情况。
12、经查看,中国香港新宏泽并不是失信执行人。
四、 买卖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原则
1、定价政策本次交易事宜依照一般商业条款及其市场化原则开展,合乎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任何一方或利益相关方权益的情况。
2、本次交易标价参照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北方地区亚事”)(具备证劵期货从业)开具的《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涉及的新宏泽包装(香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北方地区亚事评报字[2023]第01-979号),选用资产基础法对香港新宏泽公司股东所有利益进行评价,在评估基准日2023年6月30日中国香港新宏泽总账面净值为832.22万余元,评估值为880.69万余元,增值率为48.47万余元,投入产出率为5.82%;负债总额帐面价值为37.08万余元,评估值为37.08万余元,无评定调整值;净资产账面价值为795.14万余元,净资产评估使用价值为843.61万余元,增值率为48.47万余元,投入产出率为6.10%。以下是资产基础法实际评价结果明细表:
在遵照销售市场定价政策下,经买卖双方沟通协商,最终决定中国香港新宏泽100%股份做价金额为850万余元。本次交易遵循着客观性、公平公正、公允价值的定价政策,合乎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有买卖有失公正的情况。
五、 买卖协议书主要内容
招标方(出让方):广东省新宏泽外包装有限责任公司
承包方(购买方):宏泽投资有限公司
由于:新宏泽外包装(中国香港)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标的公司”)为依规成立的注册香港公司,总市值445,151美金,在其中广东省新宏泽外包装有限责任公司注资445,151美金,占股比例100%。现双方就总体目标公司股份转让事项,经沟通协商,依据我国的法律有关规定,达到以下协议书,以资一起遵循。
第一条 公司股权转让
1、招标方打算把所持有的标的公司100%公司股权转让给承包方,承包方允许转让。
2、业主允许售卖、承包方允许选购以上股份,涉及该股份项下全部的附带权益及支配权,且以上股份未设定一切(包含但是不限于)质押权、质押权及股权代持等其它第三者利益或认为。
3、协议书起效以后,招标方出售给乙方以上股份以及相应的公司股东权利与义务所有转让给承包方,招标方不会再具有以上进行股权转让相匹配权利义务。
第二条 股权转让价格及价款付款方式
1、招标方允许依据合同规定所规定条件,以850万人民币将所持有的标的公司100%公司股权转让给承包方,承包方允许为此价钱转让该股份。
2、承包方允许按以下时间与方式进行股权转让价款付给招标方:
承包方一次性支付股权转让价款,付款方式为转账汇款至招标方指定账户。付款时间:在合同生效后15个工作日日内,承包方向甲方付款总交易对价100%,即850万人民币。
第三条 招标方申明与确保
1、招标方申明自己为本合同项下总体目标公司注册公司股东,具体拥有包括本合同项下进行股权转让等在内的标的公司100%股权。
2、招标方为本协定第一条所进行股权转让的所有权人。
3、招标方做为股东已完全依法履行公司注册资金的注资责任。
4、招标方下属公司与标的公司的许多营业性往来账(若有)需在股权交割前处理结束。
5、始行协议书起效之日起,招标方对转让股份不会再出现任何权利与义务。
第四条 承包方申明与确保
承包方确保按合同规定第二条中规定的方法付款合同款。
第五条 公司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的压力
协商一致申请办理和本合同约定的公司股权转让办理手续所形成的有关费用,包含税金、注册变更花费以及由彼此依规分别担负。
第六条 相关公司股东权利与义务包含企业赢亏(含债务)的承担
从本协定起效之日起,承包方具体履行成为公司股东的权利,并执行对应的股东义务。
在承包方获得股东资格前,标的公司债务以及相应的法律依据,由甲方担负。
第七条 工商变更登记
本合同生效后,招标方应及时联系并督促标的公司进行公司股东工商变更。进行工商变更的时间也需在招标方接到承包方股权转让款后15日内进行。变动的时候需要的股东会议决议、工商变更公文等(如果需要),业主应紧密配合给予。
第八条 合同的变动和消除
出现下述情形之一时,可变更或消除本协定,但双方需签署变更或消除合同书。
1、因为不可抗拒或者由于一方虽没有过错但并不能避免的外部原因,导致本协定没法执行;
2、因状况产生变化,双方通过商议允许;
3、双方约定的其他变更或解除协议的情况发生。
第九条 保密协议
1、没有经过另一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均不得积极向第三人泄露在合同执行环节中知晓的商业机密或有关信息,也不能将该合同内容及有关材料泄露给其他第三方。但法律法规、相关法规务必公布除外。
2、保密协议为单独条文,无论本协定是不是签定、变动、解除或终止等,本条文均合理。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定所引起的或者与本协定相关的一切异议,双方应沟通协商处理;如协商未果,随意一方都可以向深圳国际仲裁院申请劳动仲裁。
第十一条 协议书起效标准
本协定于彼此签定加盖单位公章,且此次公司股权转让已经获得招标方股东会决议审批后起效。
六、 涉及到关联交易的别的分配
本次交易不属于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状况,此次交易完成后,不容易从而造成与企业的关联方造成同行业竞争的情况。此次股权转让所得账款将主要用于企业的日常生产运营。
七、 买卖目标和对上市公司产生的影响
本次交易将有利于优化资产结构,调节资源分配,对焦企业主营业务,合乎公司的经营建设规划和战略部署。
此次交易完成后,企业不会将中国香港新宏泽列入企业合并报表范围。
本次交易,企业预计完成长期投资约rmb55万余元(未考虑到税金危害),实际长期投资以年度审计报告结论为标准。
企业不会有为香港新宏泽做担保或由中国香港新宏泽理财状况。中国香港新宏泽亦不会有占有上市企业资金状况。
八、 曾经今年初至公布日与本关联方总计已经发生的各种关联交易的总额
1、截止到8月31日,年度公司和控股股东张勇清老先生、孟学女性以及操纵的企业所发生的关联方交易如下:
2、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年度公司和宏泽集团公司未出现关联方交易。
九、 独董专业会议审议状况独立建议
(一)独董专业会议审议状况
这次关联方交易事宜合乎公司的经营建设规划和战略部署,有益于调节资源分配,对焦企业主营业务。本次交易的价钱参照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价结果,经合同彼此共同商定,买卖交易定价方法有效、标价公允价值,并没有危害公司与股东利益的举动,合乎公司股东权益。大家于2023年9月14日举办2023年第一次独董专业大会,表决通过《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决议。股东会决议以上关联方交易时,关联董事张勇清老先生、孟学女性应给予逃避。
(二)单独建议
此次关联方交易将有利于进一步调节资源分配、融合公司资源、对焦企业主营业务,进一步提高企业资产流动性,有助于企业主要业务体系发展趋势。本次交易的价钱参照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价结果,经合同彼此共同商定,买卖交易定价方法有效、标价公允价值。监事会在决议此关联方交易事宜前已独董专业会议审议根据,监事会在讨论以上提案时,关联董事依法履行回避表决程序流程。本次交易的决策合乎有关法律法规的需求,适用上市企业和公司股东利益,未影响企业及其它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与非关系股东权益。
综上所述,大家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关联方交易事宜。
十、 职工监事建议
经决议,职工监事觉得:这次关联方交易合乎公司的经营建设规划和战略部署,有益于调节资源分配,对焦企业主营业务。本次交易的价钱参照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价结果,经合同彼此共同商定,买卖交易定价方法有效、标价公允价值。监事会决议该关联方交易事宜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有关决策制定依法依规,合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职工监事允许公司为宏泽投资有限公司出让其同时拥有全资子公司新宏泽外包装(中国香港)有限责任公司100%股份,出售价格rmb850万余元。
十一、 备查簿文档
1、第五届股东会第三次会议决定;
2、第五届职工监事第三次会议决定;
3、2023年第一次独董专业会议决议;
4、独董有关第五届股东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宜独立建议;
5、《股权转让协议》;
6、《评估报告》(北方地区亚事评报字[2023]第01-979号)。
特此公告。
广东省新宏泽外包装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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