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陈建湘老先生确保向本公司提供信息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资料一致。
特别提醒:
1、深圳朗坤环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于2023年12月19日公布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份增持计划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61)(下称“增持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建湘拟自2023年12月19日起6个月(法律法规和深圳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不可以加持期间以外),根据集中竞价方式加持企业A股股权,持股额度不少于200万余元,不超过400万余元。
2、增持计划的工作进展:截止到2024年3月20日,增持计划时长已过半,自增持计划公示之日到本公告披露日,陈建湘老先生根据深圳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总计增持公司股份138,000股,总股本的占比0.0567%,加持总金额rmb2,134,942.8元(没有服务费),加持均价为15.4706元/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建湘老先生已经达到并超过增持计划最少数额的100%,陈建湘老先生将于增持计划执行时间内视市场状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增持公司股份。
公司在2024年3月20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建湘老先生开具的《实际控制人陈建湘关于增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此次增持计划的相关情况
1、加持目地:根据对公司未来不断发展前景的自信心及其对企业投资价值的认可。
2、加持方法:从二级市场加持,包含但是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规则、国有资产转让等形式。
3、加持经营规模:合计持股额度不少于200万余元,不超过400万余元。
4、 加持价钱:这次加持不设置价格定位,将根据市场需求整体走势以及对公司股权使用价值的有效分辨,在执行时间内适时执行增持计划。
5、此次增持计划的实行时限:自增持公告公布之时(2023年12月19日)起6个月(法律法规和深圳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不可以加持期间以外)。增持计划执行期内,遇有企业股票停盘,增持计划将于股票解禁后推迟执行并及时披露。
6、自有资金:自筹资金。
7、加持人服务承诺:在持股期内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在相关增持计划执行时间内进行此次增持计划,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没有进行内线交易、关键期交易股权、短线炒股等情形。此次加持并不是根据加持主体特殊真实身份,如缺失特殊真实身份时还将继续执行此次增持计划。
8、此次增持股份锁定安排:陈建湘老先生服务承诺加持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高管增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增持计划执行工作进展
截止到2024年3月20日,陈建湘老先生根据深圳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形式总计增持公司股份138,000股,总股本的比例是0.0567%,增持股份总金额rmb2,134,942.8元(没有服务费)。在此次加持前后实际持仓如下:
注:陈建湘直接持有1,530.00万股股份,根据深圳市建银财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2,073.60万股股份;根据深圳朗坤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间接持有677.80万股股份;根据共青城朗坤资本管理合伙制企业(有限合伙企业)间接持有291.60 万股股份;
三、增持计划执行的不确定因素风险性
此次增持计划尚在实施过程中,后面加持可能出现因金融市场状况产生变化等多种因素,造成增持计划提前结束风险。如增持计划执行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性情况,企业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四、别的表明
1、此次增持计划的实行不会造成企业股份遍布不符企业上市条件,不会造成企业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产生变化。
2、企业将持续关注此次控股股东增持计划的有关情况,并依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此次加持合乎《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备查簿文档
1、《实际控制人陈建湘关于增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朗坤环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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