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当某些及连带责任。
农业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行内”)于2022年6月29日举行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批准了《修订〈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依据股东会的授权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建议,行内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企业章程”)一部分修定内容进行了健全。
前不久,行内接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农业银行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金复〔2024〕94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已审批行内新修订企业章程,企业章程自审批之日起生效。
新修订企业章程全篇请参阅上海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和行内网址(www.abchina.com.cn, www.abchina.com)。
特此公告。
农业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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