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公司在2024年1月19日接到上海交易所开具的《关于受理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证指数上审(并购重组)【2024】21号),上海交易所根据有关规定对企业提交的沪股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的募集说明书以及相关申报文件展开了核查,觉得申报文件完备,符合法定方式,确定予以受理并按规定进行审查。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售A股个股事宜有待得到上海交易所审批通过和证监会愿意申请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根据上海交易所审批并得到证监会允许登记注册的确定以及时长尚有待观察。公司正积极推动有关工作,并把依据该事项的工作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企业特定信息披露媒介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交所网址,相关企业信息均在以上特定新闻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4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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