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披的内容真实、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诚志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与公司2022年本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南京诚志2023年度为诚志永清、诚志供应链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3年3月25日公布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14)。现将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市诚志绿色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南京市诚志”)向其控股子公司南京市诚志永清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诚志永清县”)做担保相关事宜的工作进展公告如下:
一、贷款担保状况简述
2023年12月26日,南京市诚志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诚志永清县向宁波市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办理的综合性信贷业务做担保,担保债务额度为rmb25,000万余元。
二、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南京市诚志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担保人:深圳诚志绿色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债务人:宁波市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借款人:南京市诚志永清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额度:rmb25,000万余元(贰亿伍仟万元整)
三、总计对外担保数量和贷款逾期贷款担保总数
截止到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的贷款担保金额达 131,889万余元(含此笔贷款担保),占公司总最近一期经审计公司净资产的7.47%。企业无违规担保和贷款逾期贷款担保。被担保诚志永清县已就以上担保事项与南京诚志签署了《反担保保证合同》。
四、备查簿文档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定;
2、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定;
3、最高额保证合同书;
4、质押担保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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