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董事会、全体董事以及相关公司股东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 股东持股的相关情况
此次减持计划实施后,宁波市汇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下称“汇聚项目投资”)拥有杭州市格林达电子类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股权42,413,63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1.25%。
● 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公司在2023年6月1日公布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26),汇聚项目投资拟通过上海交易所交易软件以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9,977,919股,即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下称“此次减持计划”),在其中:集中竞价方式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内以后的6个月执行,大宗交易方式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以后的6个月执行。
公司在2023年12月26日接到汇聚项目投资开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结果告知函》,在减持期内,汇聚项目投资根据集中竞价方式总计高管增持持有公司股权1,034,908股,减持股份总数总股本的0.52%,此次减持计划时间范围期满。
一、高管增持行为主体高管增持前基本概况
以上高管增持行为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高管增持计划的实施结论
(一)公司股东因以下几点公布减持计划执行结论:
公布的高管增持时间范围期满
注1:此次减持计划根据大宗交易方式高管增持数量达到0股。
注2:之上表格内容若有尾差,为数据信息四舍五入而致。
(二)此次具体减持状况与之前公布的减持计划、服务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高管增持时间范围期满,是不是未实施高管增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具体高管增持是不是没有达到减持计划最少高管增持总数(占比) □没有达到 √已经达到
(五)是不是提前结束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杭州市格林达电子类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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