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担负某些及连带责任。
神驰机电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于2023年12月8日举办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大会、第四届职工监事第十六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3年12月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在网上公布的《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2023-112)。
公司在2023年12月20日接到上海交易所开具的《关于终止对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审核的决定》(上证指数上审(并购重组)〔2023〕781号),上海交易所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十九条、《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三条(二)的相关规定,决定终止对企业向不特定对象发售可转债审核。
特此公告。
神驰机电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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