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送出去日期:2023年12月13日
一、公示基本资料
二、申购和赎出开放日及时间
1、对外开放日及对外开放时间
本集合计划申请办理集合计划市场份额申购和赎出开放日为对外开放期内每一个工作中日,实际办理时限为上海交易所、深圳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股票交易时间,但管理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合同规定的相关规定公示暂停申购、赎出时以外。在封闭期限内,本集合计划不予办理认购、赎出等服务,都不挂牌交易。
集合计划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股票交易市场、证交所股票交易时间变更或别的突发情况,管理员将根据情况对上述情况对外开放日及对外开放时间开展相应的调整,但需在执行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相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示。
2、认购、赎出逐渐日及业务查询时长
本集合计划自集合计划合同生效之日起(含该日)进到第一个开放期,每一个开放期不得少于五个工作中日而且一般不超过二十个工作中日,期内可以办认购、赎出或相关业务,本集合计划每3个月对外开放一次,每一次开放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日且一般不超过20个工作日日。第一个开放期完毕之日次日起(含该日)进到第一个封闭期,第一个封闭期为代表个开放期完毕之日次日起(含该日)至3个月对日前一日(含该日)期间。第一个封闭期结束后第一个工作中日起(含该日)进到第二个开放期,第二个封闭期为第二个开放期完毕之日次日起(含该日)至3个月对日前一日(含该日)期间,依此类推。本集合计划在封闭期限内采用封闭运作方式,期内不予办理认购与赎出等服务,都不挂牌交易。
本集合计划此次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月5日期内工作日。如果在对外开放期限内产生不可抗拒或其他情形导致本集合计划不能按时对外开放认购与赎出等服务,或根据本集合计划合同书需暂停申购或赎出等业务的,开放期时长中断测算,在不可抗拒或其他情形相关因素清除之日下一个工作中日起,再次测算该开放期时长,直到达到开放期的时限要求,准确时间以管理员到时候通知为准。
管理员禁止在开放期以外的日期申请办理集合计划金额的认购、赎出或是变换。本集合计划对外开放期限内,投资者在股票交易时间以外的时长明确提出认购、提现或变换申请办理且登记机构确定接纳的,其集合计划市场份额认购、赎出价钱给下一对外开放日集合计划市场份额认购、赎出的价钱。在开放期最终一个工作日股票交易时间结束后明确提出相关办理的,管理员将不受理。
三、认购与赎出的基本原则
1、“不明价”标准,即认购、赎出价格以申请办理当日收盘后计算出来的集合计划份额净值为依据来计算。
2、“额度认购、份额赎回”标准,即认购以额度申请办理,赎出以市场份额申请办理。
3、当日的认购与赎回申请还可以在管理员规定时间之内撤消。
4、赎出遵照“先进先出法”标准,即按照投资者拥有集合计划市场份额备案日期先后顺序开展次序赎出。
5、申请办理认购、赎出服务时,必须遵循集合计划市场份额持有者权益核心原则,保证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获得平等对待。
管理员可以从相关法律法规容许并且对市场份额持有者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形下,对于该原则进行调节。管理员务必进新标准正式实施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相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示。
四、认购与赎出程序
1、申购和赎出的申请方式
投资者应该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期限内对外开放日的实际业务查询期限内明确提出认购或赎出申请。
2、申购和赎出的款项付款
投资者认购集合计划市场份额时,务必全额的交货认购账款,投资者交货认购账款,认购创立;登记机构确定集合计划市场份额时,认购起效。
集合计划市场份额持有者提交赎回申请,赎出创立;登记机构确定赎出时,赎出起效。投资人赎回申请实施后,管理员将于T+7日(包含该日)内付款赎出账款。遇证交所或贸易市场数据信息传输延迟、通信系统异常、金融机构数据交换系统故障或等非管理员及基金托管人能够掌控的因素的影响业务流程办理流程时,赎出账款顺延到上述情形消除后的下一个工作中日划到。当发生大额赎回或合同规定标明的别的中止赎出或延缓付款赎出账款的情形时,款项的付款方法参考合同规定有关条款解决。
3、申购和赎回申请确认
管理员要以股票交易时间结束之前审理合理申购和赎回申请的那天做为认购或赎回申请日(T日),正常情况下,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实效性进行核对。T日递交的合理申请办理,投资者需在T+2日后(包含该日)到正规的销售点银行柜台或者以销售机构所规定的方法查看申请办理确认状况。若认购失败,则认购账款退给投资者。
集合计划销售机构对认购、赎回申请的审理并不等于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供参考销售机构的确接受到申请办理。认购、赎出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确认状况,投资者需及时查看并妥当履行合法权益。
五、日常认购业务流程
(一)申购额度限制
1、投资者初次认购的每笔最少总金额rmb10元(含申购费用),增加认购的每笔最少总金额rmb1元(含申购费用)。各销售机构对最少认购额度或交易极差有别的所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项目规定为准,但一般不能低于以上低限。管理员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市场状况,调节投资人初次申购和增加认购本集合计划最低额度或总计申购额度限定。
2、投资者可数次认购,对单个投资人的总计申购额度及持股数比例限制详细相关公告。管理员有权利对单个投资者总计所持有的市场份额限制进行监管,但本集合计划单一投资人拥有集合计划市场份额数不可已超过集合计划市场份额总量的50%(运作过程中,因份额赎回等情况造成处于被动已超过50%除外)。
3、管理员能够要求单独投资者总计所持有的集合计划市场份额限制,明确的规定请参阅募集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管理员能够要求单一投资人单日或每笔申购额度限制,明确的规定请参阅募集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5、当接纳认购申请对总量集合计划市场份额持有者权益组成潜在性重要不良影响时,管理员应采取设置单一投资人申购额度限制或集合计划单日净申购占比限制、回绝超大金额认购、中止集合计划认购等举措,切实保障总量集合计划市场份额拥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管理员根据投资运作与风险管控的需求,可采用以上方法对集合计划经营规模给予操纵。具体见管理员相关公告。
6、管理员可以从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调节这一规定申购额度等限制。管理员必须要在调整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相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示。
(二)基金申购费率
投资者认购集合计划市场份额时,需缴纳申购费,基金申购费率依照申购额度下降,即申购额度越多,所适用的基金申购费率越小。投资人若是有几笔认购,可用利率按每笔分别计算。实际基金申购费率如下所示:
本集合计划的申购费由投资者负责,主要运用于本集合计划的市场推广、市场销售、工商登记注册等相关费用,不列入集合计划资产。
管理员还可以在集合计划协议约定范围之内调节利率或计费方式,并最晚应当一个新的利率或计费方式执行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相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示。
管理员可以在不违法违规规定及集合计划合同规定并且对总量集合计划市场份额持有者权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之下根据市场情况制订集合计划促销策略,定期不定期地进行集合计划营销活动。在集合计划营销活动期内,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需相关手续,管理员可以稍微降低集合计划营业费用。
六、日常赎出业务流程
(一)赎回份额限定
1、集合计划市场份额持有者可以将其或者部分集合计划份额赎回,每笔赎出不能低于1份(如该账户在这个销售机构托管额度不够1份,则需一次性赎出所有市场份额);若某笔赎出可能导致投资人在销售机构托管额度不够1份时,管理员有权利将投资人在该销售机构托管剩下市场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出。
2、管理员可以从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调节这一规定赎回份额等限制。管理员必须要在调整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相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示。
(二)赎回费率
本集合计划的赎回费用在集合计划市场份额持有者赎出集合计划市场份额时扣除。集合计划金额的赎回费率依照拥有时长下降,即集合计划市场份额拥有时间越久,所适用的赎回费率越小。
本集合计划的实际赎回费率如下所示:
注:1年按365天测算。原车风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市场份额拥有从登记机构确定投资者拥有原车风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市场份额之日起持续测算。
本集合计划对连续持有期低于30日的投资者收取赎回费用,将全额的记入集合计划资产;对连续持有期善于或等于30日但低于90日的投资者收取赎回费用,将赎回费用总额75%记入集合计划资产;对连续持有期善于或等于90日但低于180日的投资者收取赎回费用,将赎回费用总额50%记入集合计划资产;对连续持有期善于或等于180日的投资者,将赎回费用总额25%归于集合计划资产。未归于集合计划财产一部分用于购买评估费和其它必需手续费。
管理员还可以在集合计划协议约定范围之内调节利率或计费方式,并最晚应当一个新的利率或计费方式执行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相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示。
七、定期定额投资方案
定期定额投资规划是指投资者根据相关销售机构提交申请,承诺每一期认购日、扣费金额及扣款方法,由销售机构于每一期承诺扣费日在投资者特定银行帐户内自动执行扣费及审理认购办理的一种投资方法。
管理员还可以在开放期为投资人申请办理定期定额投资方案,此次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月5日期内工作日。每笔最少定期定额投资申购额度为10元(含申购费用)。投资者在申请办理定期定额投资方案时可以自行承诺每一期扣费额度,每一期扣费额度务必不少于管理员在相关公告或升级更新的募集说明书中中规定的定期定额投资方案最少申购额度。
八、集合计划销售机构
(一)销售机构
(1)南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居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街23号投资广场18层
办公地点:上海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南海证券大厦
法人代表:钱俊文
客服热线:95531
公司主页:https://www.longone.com.cn/
(2)上海市天天基金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95021/400-1818-188
官网: fund.eastmoney.com
(3)上海市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400-700-9665
官网:www.howbuy.com
(4)京东商城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400-098-8511
官网: kenterui.jd.com
(5)小蚂蚁(杭州市)私募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热线:400-0766-123
官网: www.fund123.cn
(6)中证金牛(北京市)私募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电话:400-8909-998
官网: www.jnlc.com
(7)珠海市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020-89629066
官网: yingmi.com
(8)深圳市前海排排网私募投资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400-666-7388
官网: www.ppwfund.com
管理员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需求,选择其他满足条件的销售机构市场销售本集合计划,管理员新增加或调整本集合计划的销售机构时,将于管理员网站公示。
(二)销售模式
投资者可以通过银行柜台和电子交易系统开展本集合计划的认购、赎出等交易。电子交易系统包含管理员企业官网(https://www.longone.com.cn/)和东海通APP。投资人可以登录管理员网址(https://www.longone.com.cn/)、东海通APP,在和管理员达到网络交易的协议、接纳管理员相关使用条款、了解有关网络交易的实际交易规则后,根据管理员电子交易系统开户、认购、赎出等服务。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上别的市场销售机构办理本集合计划的相关业务,实际办理程序,以销售机构有关规定为准。
九、集合计划份额净值公示/盈利公示的公布分配
《集合计划合同》实施后,在封闭期限内,管理员理应最少每星期在指定网址公布一次集合计划份额净值和集合计划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放期限内,管理员必须在不迟于每一个对外开放日的次日,根据要求网址、集合计划销售机构网站或者服务网点公布对外开放日的集合计划份额净值和集合计划份额累计净值,并且在开放期首日公布上一封闭期最终一个工作日的集合计划份额净值和集合计划份额累计净值。
管理员必须在不迟于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址公布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集合计划份额净值和集合计划份额累计净值。
遇突发情况,经执行适度程序流程,可以稍微延迟时间测算或公示。
十、其他需要提示的事宜
1、本集合计划由车风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动而成,本集合计划合同书自2021年12月27日起正式生效。
2、本公告仅对该集合计划对外开放认购、赎出业务相关事项予以说明。管理员报请投资人留意,《东海证券海睿锐意3个月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东海证券海睿锐意3个月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托管协议》和《东海证券海睿锐意3个月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条文已经在管理员网址公布,请投资者尽量认真阅读。
3、管理员可以从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调节申购额度和赎回份额等限制,管理员务必在优化实施后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相关规定在指定媒体公示。
4、相关本集合计划对外开放认购的具体规定如有转变,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5、敬请投资者关心适当性管理有关规定,提前准备风险测试,并结合自身的风险承受度选购安全风险相符的商品。管理员服务承诺以诚实信用原则、尽职履责的原则管理和应用集合计划财产,但不保证集合计划一定赢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6、如有问题,烦请打电话或登录管理员网址了解相关状况,热线电话:95531,企业官网:https://www.longone.com.cn/
特此公告
南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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