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担负某些及连带责任。
一、股东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广信生物肥料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大会于2023年12月5日举办。此次会议应出席执行董事9人,真实出席会议执行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金子祥老先生组织,合乎《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大会真实有效。
二、股东会会议审议状况
(一)决议并且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决议,全体董事觉得:结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股东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标准早已造就,此次合乎解除限售要求的激励对象为87名,可以申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达到161.5987亿港元,占公司现阶段总股本0.18%。
执行董事何王珍、袁晓明、朱文婷、曾等等为本次股权激励方案的激励对象,对该提案回避表决,等非关联董事参加本议案的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公布的《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决议状况:允许5票,抵制0票,放弃0票,回避表决4票。
特此公告。
河南广信生物肥料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603599 证劵名字:广信股份 公示序号:2023-051
河南广信生物肥料有限责任公司有关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担负某些及连带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1、河南广信生物肥料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广信股份”、“企业”)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下称“本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标准早已造就且限售期将要期满,此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87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总数共161.5987亿港元,约为现阶段公司股份总数的0.18%。
2、此次解除限售事宜在有关部门办完解除限售相关手续、上市流通前,到时候企业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公司在2023年12月5日举办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职工监事第十三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结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下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与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现将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决策制定和信息公开状况
1、2020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提案发布了独立意见。
2、2020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职工监事第十二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0年11月19日至2020年11月28日,企业对授于激励对象名册的姓名和职位在公司内部协同办公系统(金蝶云之家)展开了公示公告,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对象相关的一切质疑。2020年11月30日,公司监事会公布了《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0年12月4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0年12月7日,企业公布了《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0年12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职工监事第十三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已经在决议相关事宜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发布了独立意见,职工监事对此次授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展开了核查。
7、2021年4月27日,企业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职工监事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发布了独立意见。
8、2021年9月29日,企业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职工监事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发布了独立意见。
9、2021年12月3日,企业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职工监事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于此事发布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宜展开了审查并发表了赞同的建议。
10、2022年8月24日,企业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职工监事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发布了独立意见。
11、2022年12月5日,企业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职工监事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于此事发布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宜展开了审查并发表了赞同的建议。
12、2023年4月24日,企业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职工监事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发布了独立意见。
13、2023年8月24日,企业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职工监事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发布了独立意见。
14、2023年12月5日,企业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职工监事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于此事发布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宜展开了审查并发表了赞同的建议。
二、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状况
1、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将要期满的解释
结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期及历期解除限售日程安排如下表所示:
如前所述,本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于备案进行的时候起36个月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起止授于备案进行的时候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天止,本激励计划登记日为2020年12月17日,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将在2023年12月16日期满。
2、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解释
解除限售期限内,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即可解除限售:
总的来说,股东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要求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将要期满,对应的解除限售标准早已造就,结合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一定会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届满后按照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申请办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约束性股票解除限售的事宜。
三、本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状况
1、此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总人数87人。
2、此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达到161.5987亿港元,约为公司现阶段股权数量91,026.9345亿港元的0.18%。
3、第三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详情如下:
四、股东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经核实,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觉得:此次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资格合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企业《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的有关规定;公司层面、个人层面绩效指标等其他解除限售标准均达成一致,且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总数与其说在考核本年度里的绩效考核结果相符合,允许企业在第三个限售期期满后申请办理相对应约束性股票解除限售事项。
五、独董建议
经核查,对于我们来说:
1、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方案的主体资格,没有发现可能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不可解除限售的情况;
2、此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已达到激励计划所规定的解除限售标准(包含公司层面绩效考评标准、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要求等),它作为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法律主体合理合法、合理;
3、本激励计划对各个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限购分配、解除限售等事宜合乎《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整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4、此次解除限售事宜有利于加强公司和激励对象间的密切联系,增强一同不断发展理念,鼓励长期价值的创造,有助于企业的持续稳定发展趋势。
综上所述,大家一致同意企业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届满之后对达到本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要求的87名激励对象所获授的161.5987亿港元员工持股计划开展解除限售,并同意企业给予办理对应的解除限售办理手续。
六、职工监事建议
监事会认为:结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企业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标准早已造就,此次合乎解除限售要求的激励对象为87名,可以申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达到161.5987亿港元,占公司现阶段总股本0.18%。公司监事会对此次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核实认为:企业87名鼓励目标解除限售资质真实有效,企业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标准已造就,允许董事会后面为激励对象申请办理解除限售办理手续。
七、法律服务合同的结论性想法
总的来说,本所律师觉得,截至本法律服务合同出示之日,企业为实施此次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取得了目前必需许可的和授权,公司本次解除限售标准已造就,合乎《公司法》、《证券法》及《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政策法规、行政规章和《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八、独立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
总的来说,本独立财务顾问觉得,截止到独立财务顾问汇报出示日,广信股份此次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已经取得必需许可的和授权,合乎《公司法》、《证券法》及其《管理办法》等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整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相关事宜有待依照《管理办法》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开展信息公开和向上海交易所申请办理相对应后面办理手续。
九、备查簿文档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职工监事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董有关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大会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4、国浩律师(上海市)公司有关安徽省广信生物肥料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宜之法律服务合同
5、《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河南广信生物肥料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603599 证劵名字:广信股份 公示序号:2023-050
河南广信生物肥料有限责任公司
第五届职工监事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公司监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担负某些及连带责任。
河南广信生物肥料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于2023年12月5日,在企业会议室召开第五届职工监事第十三次大会。大会需到公司监事3人,实到公司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长程伟家组织,大会的集结、举办合乎《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参会公司监事决议并且通过如下所示决定:
一、表决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决议,监事会认为,结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企业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标准早已造就,此次合乎解除限售要求的激励对象为87名,可以申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达到161.5987亿港元,占公司现阶段总股本0.18%。公司监事会对此次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核实认为:企业87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质真实有效,企业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标准已造就,允许董事会后面为激励对象申请办理解除限售办理手续。
表决结果:3票允许、0票反对、0票放弃。
特此公告。
河南广信生物肥料有限责任公司
职工监事
2023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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