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披的内容真实、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核心内容提醒:
1、员工持股计划预埋授予日:2023年9月27日;
2、员工持股计划预埋授予激励对象:1人;
3、员工持股计划预埋授于备案进行总数:20.00亿港元;
4、员工持股计划授予价格:4.5元/股;
4、个股由来:公司为激励对象定向发行企业A股普通股票;
5、预埋授于员工持股计划上市日:2023年12月6日。
经深圳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后, 浙江省棒杰控投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企业”)已经完成《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下称“本激励计划”)涉及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决策制定和信息公开状况
(一)2023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第三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提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有关提案发布了独立意见。
同一天,公司召开第六届职工监事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提交了有关核查意见。
(二)2023年8月25日至2023年9月3日,企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册的姓名和职位在公司内部展开了公示公告。截止到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相关的一切质疑。2023年9月5日,企业公布了《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3年第三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三)2023年9月11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六次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第三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得到股东大会批准,股东会被授权明确个股期权授予日和员工持股计划受权日,在激励对象满足条件时向授于个股期权/员工持股计划并登记授于个股期权/员工持股计划所必须的所有事项。
同一天,企业公布了《关于2023年第三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3年9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职工监事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第三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于此事发布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展开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2023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职工监事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第三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于此事发布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预埋授于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展开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此次授于状况
(一)个股由来:本激励计划所涉及到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为激励对象定向发行企业A股普通股票;
(二)预埋授予日:2023年9月27日;
(三)预埋授于备案进行总数:20.00亿港元;
(四)预埋授于备案总数:1人;
(五)预埋授予价格:4.5元/股;
预埋授于的限制性股票在各个激励对象之间的分配原则如下表所示:
注:1、以上任何一名激励对象根据所有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方案获授的本公司股票总计均不得超过本激励计划公示时公司总股本的1%。企业所有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到的标的股票数量总计不得超过本激励计划公示时企业总股本的1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含独董、公司监事,不包含直接或合计持有企业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控股股东及配偶、爸爸妈妈、儿女。
3、一部分合计数和各清单数立即求和之与在末尾数上若有差别,主要是因为四舍五入所导致。
(一)预埋授于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解除限售分配
本激励计划初次和预埋授于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各自为自相对应一部分授于备案进行的时候起12月、24月。激励对象依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能转让、用来贷款担保或清偿债务。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经登记结算公司备案产权过户之后便具有其股票应该有的支配权,包含但是不限于该等股息分红权、配股份、选举权等。限售期内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发放股票红利、配资股权、公开增发中往股东配股的股权与此同时限购,不可在二级市场售卖或以其他方式出让,该等股份的限售期的截止日期与员工持股计划同样,若公司对并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开展复购,该等股权将一并复购。
本激励计划预埋授于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历期解除限售时间与比例分配如下表所示:
在相关承诺期内内部原因解除限售标准未造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可解除限售或递延到下一期解除限售,然后由企业按本激励计划要求的基本原则回购注销激励对象相对应员工持股计划。在符合约束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时,企业将统一办理达到解除限售标准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项。
(二)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标准
1、企业未出现如下所示任一情况:
(1)最近一个财务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会出示反对意见或无法表明意见的审计报告;
(2)近期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会出示反对意见或无法表明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以来近期36个月发生过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企业章程、公开承诺开展股东分红的情况;
(4)有关法律法规不可推行员工持股计划的;
(5)证监会评定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出现如下所示任一情况:
(1)近期12个月被证交所定性为不恰当候选人;
(2)近期12个月被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定性为不恰当候选人;
(3)近期12个月因重要违规行为被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分或者采取市场禁入对策;
(4)具备《公司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高管人员情况的;
(5)有关法律法规不得参加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证监会评定其他情形。
企业产生上述第1条的规定情形之一的,全部激励对象依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还没有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该由企业按授予价格开展回购注销;某一激励对象产生上述第2条的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依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还没有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该由企业按授予价格开展回购注销。
3、公司层面绩效考评规定
本激励计划预埋授于一部分的考核本年度为2023-2024年2个会计期间,每一个会计期间考评一次,从而达到绩效考评总体目标做为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各年绩效考评总体目标如下表所示:
按照以上业绩指标,历期解除限售比例与考核期考核标准达成率相挂钩,相对应的解除限售占比如下所示:
注:以上“主营业务收入”就是指公司控股子公司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及子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
解除限售期限内,企业为了满足解除限售要求的激励对象申请办理解除限售事项。若各解除限售期限内,企业未满足绩效考评总体目标要求的,全部激励对象相匹配考评当初方案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都不得解除限售,由企业按授予价格开展回购注销。
4、个人层面绩效考评规定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根据企业制订的考核细则分年进行评估,根据个人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明确评定结论,正常情况下绩效评价结果划分成A(出色)、B(优良)、C(达标)、D(不过关)四个级别。详细情况如下表所示:
激励对象本人当初具体可解除限售总数=本人当初方案解除限售总数×公司层面解除限售占比×个人层面解除限售占比。
在业绩目标实现前提下,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考核定级做到A(出色)、B(优良)或C(达标)级别,激励对象当初方案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依照本激励计划要求解除限售,当初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企业按授予价格开展回购注销;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考核评级为D(不过关),则激励对象相匹配考评当初方案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所有不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企业按授予价格开展回购注销,不能递延到下一年度。
此次股权激励计划出台后,将不会造成股份遍布不符企业上市条件规定。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与企业网站公示状况一致性的表明
此次授于员工持股计划备案完成激励对象名册与公司在2023年9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里的《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预留授予日)》一致。
四、此次授于员工持股计划认购资金的验资报告状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11月23日出具了《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大会师报字[2023]第ZA15528号),经检审,截止2023年10月27日止,企业已接收1名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以流动资产交纳的限制性股票申购款总计rmb90.00万余元,在其中记入总股本rmb20.00万余元,记入资本公积金(股本溢价)rmb70.00万余元。
五、此次授于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预埋授予日为2023年9月27日,授于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3年12月6日。
六、参加此次激励计划的执行董事、高管人员在员工持股计划授于登记日前六个月交易企业股票说明
经公司自纠自查,本激励计划预埋授于激励对象不包含执行董事、高管人员。
七、此次授于员工持股计划所筹措资金的用处
此次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员工持股计划所募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企业流动资金。
八、企业股本变动登记表
表明:企业最后股本变动状况以此次员工持股计划备案结束后中登开具的公司股权结构表为标准。
九、每股净资产调整情况
此次员工持股计划授于备案结束后,按全新总股本474,072,513股摊低测算,2023年三季报企业每股净资产为0.03元/股。
十、限制性股票的授于对企业股份分布危害
本激励计划预埋授于不会造成企业股份遍布不符企业上市条件,也不会导致 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管控权产生变化。
十一、此次员工持股计划授于对公司业绩产生的影响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股份支付》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企业以市场价为载体,对限制性股票的投资性房地产开展计量检定。在计算日,限制性股票的产品成本=限制性股票的投资性房地产-授予价格,在其中,限制性股票的投资性房地产=授于日收盘价格。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明确授于日限制性股票的投资性房地产,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相关费用将于本激励计划的执行过程中按解除限售占比摊销费。由本激励计划所产生的鼓励成本费将于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股东会已经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预埋授于日为2023年9月27日,依据政府会计准则规定,本激励计划预埋授于的限制性股票对企业2023-2025年会计成本产生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注:1、以上数值并不等于最后的会计成本。具体会计成本不仅与具体授于日、授于日收盘价格和授于总数有关,还和具体起效和失效的总数相关。与此同时,企业提示公司股东留意以上股份支付费用可能出现的摊低危害。
2、以上摊销费用预测分析对公司经营成效危害的最终结果会以会计事务所开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标准。
特此公告
浙江省棒杰控投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3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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