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披的内容真实、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提升、变动、否定提案的现象。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变动上次股东会议决议的现象。
一、召开的现象
(一)召开的时间也
1、现场会议:2023年11月30日14:00。
2、网上投票时长:
(1)根据深圳交易所系统实现网上投票的具体时间:2023年11月3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根据深圳交易所互联网技术投票软件开展网上投票的具体时间:2023年11月30日9:15-15:00阶段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地址:江西南昌市高新区火把街道199号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四)节目主持人:董事长叶荣老先生。
(五)除权日:2023年11月24日
(六)企业2023年第四次股东大会决议会议报告及提示性公告各自已经在2023年11月14日、2023年11月24日传出(公示)。大会的集结、举办合乎《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二、大会的参加状况
公司部分执行董事、公司监事、高层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侓师参加或出席了此次会议。
三、提议决议和表决状况
交流会以现场投票和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决议,实际决议结果如下:
以上提案涉及到关联方交易,关联企业公司股东江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根据相关规定,以上提案是一般决议事宜,由出席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包含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持有投票权的二分之一之上根据。
四、侓师开具的法律意见
1、法律事务所名字:国浩律师(南昌市)公司。
2、侓师名字:张璐、谭冬梅。
3、总结性建议:企业本次股东大会的集结、举办程序流程、参会工作人员资质、召集人资质、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流程、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根据的各种决定均达到《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政策法规、行政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均合理合法、合规管理、真正、合理。
五、备查簿文档
(一)江西省赣能股份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第四次股东大会决议会议决议;
(二)国浩律师(南昌市)公司关于企业2023年第四次股东大会决议法律服务合同。
江西省赣能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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