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披的内容真实、准确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定提议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动过去股东会已经通过的决议。
一、召开和参加状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举办时长:2023年11月28日14:00
2.举办地址:海南海口市龙华区金盘路2-8号海马新能源车辆体验店会议厅。
3.举办方法:当场网络投票与网络投票紧密结合
4.召集人:董事会
5.节目主持人:副董卢国纲
6.此次会议合乎破产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大会参加状况
进行现场和网上投票股东33人,意味着股权16,145,53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9817%。在其中:
1.进行现场投票的公司股东1人,意味着股权70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426%。
2.根据网上投票股东32人,意味着股权15,445,539股,占公司股权数量0.9391%。
公司部分执行董事、公司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印证侓师参加和出席了此次会议。
二、提议决议表决状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决议和网络投票选举方法。决议并获得了下列提案,实际决议如下:
提案1.00 有关平时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总决议状况:
允许15,384,139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投票权股份的95.2841%;抵制761,40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投票权股份的4.7159%;放弃0股。
中小投资者总决议状况:
允许15,384,13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5.2841%;抵制761,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4.7159%;放弃0股。
提案2.00 有关大股东向公司子公司给予贷款期满续借暨关联交易的提案
总决议状况:
允许15,946,439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投票权股份的98.7668%;抵制199,10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投票权股份的1.2332%;放弃0股。
中小投资者总决议状况:
允许15,946,43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8.7668%;抵制199,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2332%;放弃0股。
三、侓师开具的法律意见
1.法律事务所名字:海南省晋世法律事务所
2.侓师名字:谢国华、葛蓬
3.总结性建议:企业本次股东大会的集结、举办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工作的人员资质、召集人资质真实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真实有效。
四、备查簿文档
1.企业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定。
2.海南省晋世法律事务所《关于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福美来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3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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