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3年2月1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30007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收到《反馈意见》后,公司组织相关中介机构就《反馈意见》所列问题逐项予以落实,积极推进《反馈意见》的回复工作。现根据相关要求对《反馈意见》的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回复报告》。
公司本次资产重组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能否获得通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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