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第六届股东会第十九次会议报告于2023年3月3日以专人送达、发传真方式传出,大会于2023年3月8日以通信方式举办,应参与决议执行董事7人,具体参与决议执行董事7人。此次会议召开程序流程合乎《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大会以通讯表决的形式,讨论并决议了下列提案:
一、表决通过《关于将杭政储出[2023]8号地块土地出让合同的受让人调整为项目公司的议案》
同意将企业竞价所获得的杭政储出[2023]8号地块土地出让合同的买受人调整到项目公司杭州市星岚置业有限公司户下,相对应权利义务100%调整到项目公司。
决议结论:允许7票,抵制0票,放弃0票。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
二○二三年三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示序号:2023-011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有关新增加建筑项目的通知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买卖简述
2023年3月8日,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根据金华市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以509,216,317.68块钱转让金华市城投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金华城投”)所持有的金华城滨置业有限公司(下称“城滨购置产业”)51%股份以及对城滨购置产业拥有的51%债务,城滨购置产业为黄金行情土让告字[2022]18-2号地块(下称“总体目标土地”)的研发建设主体。此次交易完成后,企业将得到总体目标土地51%的利益。
本次交易审批权在总经理管理权限范围之内,早已总经理准许。此次项目投资不构成关联方交易,亦不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概况
1. 公司名字:金华市城投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2. 成立日期:2019-12-09
3. 居所:浙江金华市金东区傅村镇天山路1号325室
4. 法人代表:卢品良
5. 注册资金:25,000万余元
6. 业务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产租赁运营,物业管理服务,住宅小区公共基础设施基本建设,市政工程基础配套设施基本建设。
7. 股东情况:金华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拥有其100%股份
8. 金华城投并不是失信执行人
公司和金华城投不会有关联性。
三、交易标的基本概况
1. 标的企业名字:金华市城滨置业有限公司
2. 成立日期:2022-11-07
3. 居所:浙江金华市金东区多湖街道宾虹大道299号浙中招商引资核心1号院2楼201室
4. 法人代表:卢品良
5. 注册资金:45,000万余元
6. 业务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服务
7. 股东情况:此次出让前,金华城投拥有其100%股份,此次出让后,公司和金华城投将分别拥有其51%和49%的股权。
8. 城滨购置产业并不是失信执行人
9.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2年12月20日,总资产1,459,275,868.00元、总负债1,009,275,868.00元、资产总额450,000,000.00元(早已财务审计);截至2023年1月31日,总资产1,459,196,882.53元,总负债1,009,271,098.37元,资产总额449,925,784.16元,主营业务收入0元,资产总额-60,126.10元,纯利润-60,126.10元(没经财务审计)。
10. 标底评定状况:依据金华市汇金资产评估事务所开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金汇评报字【2022】234号),截止至评估基准日2022年12月20日,金华市城滨置业有限公司账面净值1,459,275,868.00元,评估值1,463,588,368.00元,增值率4,312,500.00元,投入产出率0.30%;债务帐面价值1,009,275,868.00元,评估值1,009,275,868.00元;公司股东所有利益帐面价值450,000,000.00元,评估值454,312,500.00元,增值率4,312,500.00元,投入产出率0.96%。
11. 总体目标土地基本上情况如下:
此次转让标的所有权清楚,买卖交易标底股份不会有质押、质押贷款或者其它第三人支配权、不会有涉及到相关股份的重要异议、起诉或诉讼事情、不会有被查封、冻洁等司法部门对策的情况。此次标底出让不属于所有权及职工安置。
四、拟签署股权交易合同主要条款
1、转让价格:依据公开挂牌结论,此次股权投资的交易对价款包含股权转让款和标底债务款,标底股份公开挂牌卖价为232,018,125.00元,标底债务依照债务本钱直到评估基准日利息卖价为277,198,192.68元,总计转让对价款509,216,317.68元。
2、分期还款分配:第一期合同款(买卖对价款的30%)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付款;第二期合同款(买卖对价款的40%)在项目公司开发贷股权融资到位后20个工作日后付款;第三期合同款(买卖对价款的30%)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之内付款。
3、股权交易费用担负:本合同项下产权年限交易中所形成的股权交易花费,包含产权变更、产权过户等相关费用及其它杂费,由当事人按国家有关规定分别负责并自动申请办理有关事项。
4、新项目公司经营:总体目标土地由企业股票操盘,项目运营列入企业项目管理体系,选用公司项目管理规范标准。
五、本次交易涉及到的许多分配
本次交易不属于人员安置、土地租赁、资产重组等状况,亦不属于关联方交易,转让项目与募资新项目不相干。此次换股并购不属于公司股份转让或高层住宅人事调整等其它分配。
六、买卖目地及对企业的危害
此次回收结束后,企业将拥有城滨购置产业51%的股权,进而拥有总体目标土地51%的利益,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增加土储,提高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观水平。公司和金华城投将依据“同股同投、合作投资、共承担风险、分享盈利”的基本原则进行企业合作,力争实现新项目利润最大化。本次交易对企业年度经营情况、经营业绩不会有深远影响。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
二○二三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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