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银行账户有关情况
浙江省尤夫高新科技化学纤维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因早期涉及到起诉、诉讼等案子,关键金融机构账户冻结,主要内容详细公司在2018年2月7日在规定信息公开新闻媒体上发表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示序号:2018-021)。金融机构账户冻结后面变化情况,详细企业在规定信息公开新闻媒体上发表的2018年至2021年度汇报及其2018年至2022年上半年度汇报。
2022年度,企业进入到重整程序后,管理员相继向各相关人民法院申请办理解冻的银行帐户。到目前为止,企业早期因涉及起诉、仲裁案件冻结的银行帐户已经全部解冻。
二、其他情形表明
1、因公司银行账户已全部解冻,企业将依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适度向深圳交易所提起诉讼因关键金融机构账户冻结所以被累加开展的其他风险警示。
2、企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企业特定信息公开新闻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企业全部信息均在以上特定新闻媒体披露的信息为标准,烦请广大投资者关心公司新闻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省尤夫高新科技化学纤维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3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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