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3月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金山区张堰镇振康路238号上海起帆电缆 股份有限公司6号楼二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周桂华先生主持,采用现场 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方式和 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 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陈永达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对外投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1为普通议案,本次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律师:徐涛、闫聪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 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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