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456 证券简称:九洲药业 公告编号:2023-017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九洲药业”)控股股东浙江中贝九洲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贝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283,518,812股(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1.52%。本次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后,中贝集团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含本次)为39,500,000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的13.93%,占公司总股本的4.39%。
● 中贝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394,481,232股(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3.85%,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含本次)为39,500,000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的10.01%,占公司总股本的4.39%。
一、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一)控股股东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近日,九洲药业接到控股股东中贝集团通知,中贝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00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椒江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椒江支行”)、将其持有的本公司60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台州分行”)、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10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椒江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椒江支行”),以上质押股份用于银行融资。上述质押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质押期限至出质人办理解除质押手续后终止。
(二)控股股东本次股份质押汇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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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贝集团上述质押股份不涉及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况。
中贝集团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质押的还款来源于其日常经营收入;中贝集团有足够的风险控制能力,质押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如出现平仓风险,中贝集团将采取包括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本次股份质押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产生影响。
二、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公司接到控股股东中贝集团关于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通知,中贝集团于近日解除了质押给农业银行台州椒江支行的本公司1,8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台州分行”)的本公司7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浦发银行台州分行的本公司1,0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工商银行台州椒江支行的本公司2,2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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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与中贝集团确认,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暂无后续质押计划。未来如有变动,公司将根据后续质押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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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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