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88 证券简称:中国银行 公告号:2023-03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股东大会的通知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或“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3年6月30日,股东大会召开日期
● 股东大会采用的网上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上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及次次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
本行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
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
(4)现场会议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日期:2023年6月30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中国银行总行大厦1号,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45号院,中国香港中央金融街8号香港四季酒店。
(五)网上投票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上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上投票系统
自2023年6月30日起,网上投票的起止时间:
至2023年6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上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当天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股东大会当天9日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15-15:00。
(6)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的融资融券、转让融资、约定回购业务账户和投票程序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一号涉及融资融券、融资业务、约定回购业务相关账户、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的投票 一 执行规范操作等有关规定。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和投票股东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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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也将听取 2022年相关交易报告、2022年独立董事报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计划》2022年实施报告。
(一)各议案披露的时间和媒体披露的时间
请参阅2023年5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的上述提案和报告的详细内容(www.sse.com.cn)及本行网站(www.boc.cn)2022年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二)特别决议议案:第八、9项议案。
(三)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四、5、6、7项议案。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避免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根据本行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的情况,优先股股东大会的议案不需要审议。因此,优先股股东不得出席股东大会。
(六)独立董事就有关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请参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本行网站(www.boc.cn)董事会决议公告于2023年3月30日和4月28日发布。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1)本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在线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或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投资者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时,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请参阅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的具体操作说明。
(2)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在线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他们有多个股东账户,他们可以使用持有本行股份的任何股东账户参与在线投票。投票结束后,同一类别的普通股被视为其所有股东账户下的同一类别,已分别投票表决。
(3)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在线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只有在对所有议案进行表决后才能提交。
(5)根据本行公司章程,如果股东质押本行股权数量达到或超过其持有本行股权的50%,则已质押的部分股权不能在股东大会上行使表决权。股东完成股权质押登记后,应当及时向本行提供质押股权的相关信息。
四、出席会议的对象
(1)股权登记日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的银行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详见下表),并可委托代理人以书面形式出席会议和表决。代理人不必是银行的股东。请参见本行在香港交易结算有限公司网站和本行网站上发布的股东大会通知和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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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本行聘请的见证律师: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
五、会议登记方式
(1)注册时间:2023年6月30日8:30-9:30
(2)注册地点: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街45号院,中国香港中央金融街8号香港四季酒店
(三)登记方式:
1、符合出席条件的个人股东,应当持有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证明、持股证明等股权证明;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有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本人有效身份证、委托人持股凭证登记。
2、符合出席条件的法定股东和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有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有效身份证明和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有书面授权委托书、有效身份证明和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3、上述登记材料应提供一份副本。个人资料复印件必须由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司公章。
六、其他事项
(1)拟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填写并签署收据(见附件2),并于2023年6月10日(星期六)或之前以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董事会秘书部。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部,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街1号
邮政编码:100818
联系人:黄子芸
电话:8610-66593455
传真:8610-66594579
电子邮件:ir@bankofchina.com
(3)参加会议的人员应自行承担交通和住宿费用。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15日
附件1:2022年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2:2022年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回执
附件1:
2022年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中国银行: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6月30日召开的贵行202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有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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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客户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选择“反对”或“弃权”意向中的一个并打√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出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附件2:
2022年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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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收据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
2、回执于2023年6月10日(周六)或之前以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董事会秘书部。
3、如果股东计划在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填写“发言意向和要点”栏,并注明所需时间。由于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行按登记顺序安排。本行不能保证在收据上表明发言意向和要点的股东有机会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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