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山东亚华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亚华电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不超过2.6万股,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注册中国证监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会许可[2023]458号文件。
东吴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人”或“保荐人(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最终通过线下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线下发行”)和线上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线下发行”)与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公众投资者(以下简称“线上发行”)相结合。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数量为2605.00万股,发行价格为32.60元/股。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得超过排除最高报价后线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排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开募集基金”)、全国社保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值较低,因此,发起人的相关子公司不需要参与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不安排对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和其他外部投资者进行战略配售。根据发行价格,发起人相关子公司不参与战略配售。最后,本次发行不安排对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进行定向配售。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为130.25万股,回拨至线下发行。
线上线下回拨机制启动前,战略配售回拨后线下发行量为1862.60万股,约占本次发行量的71.50%;网上初始发行量为742.40万股,约占本次发行量的28.50%。
根据《山东亚华电子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即521.00万股)从线下回拨至网上。回拨机制启动后,线下最终发行量为1341.60万股,占本次发行量的51.50%;网上最终发行量为1,263.40万股,占本次发行量的48.50%。回拨后,网上定价发行的中奖率为0.0250164233%,有效认购率为3.997.37399倍。
2023年5月16日,请关注本次发行的支付环节(T+2日)及时履行付款义务。具体内容如下:
1.2023年5月16日,线下投资者应根据《山东亚华电子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线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T+2日)当日16:00前,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和配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如果线下投资者每天获得多只新股,应在付款凭证备注栏注明认购对应的新股代码。备注格式为:“B00199906WXFX301337”,未注明或备注信息错误将导致付款失败。不同配售对象共享银行账户的,认购资金不足的,共享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无效。
认购资金应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达,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配售对象获得的所有新股均无效。如果上述情况发生在同一天发行的多只新股中,配售对象均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享银行账户的,认购资金不足的,共享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无效。如果线下投资者每天获得多只新股,请按每只新股分别支付,并按规范填写备注。
保荐人(主承销商)承销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
2.在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和限售期安排,可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流通。
线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的方式,线下投资者应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6个月限售股份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也就是说,在每个配售对象获得的股票中,90%的股票无限售期可以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流通;10%的股票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计算。
线下投资者在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和线下认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被视为接受本公告披露的线下限售期安排。
3.当线下和线上投资者认购的股份总数低于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将暂停新股发行,并披露暂停原因和后续安排。
4.提供有效报价的线下投资者未参与认购或者未足额认购,未及时足额支付认购款的,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发起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在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中,线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合并计算违规次数。配售对象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线下查询和配售业务。在限制名单期间,线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线下查询和配售业务。
5.本公告一经发布,视为向已参与线下认购的线下投资者发出支付通知。
第一,战略配售的最终结果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得超过排除最高报价后线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排除最高报价后公开发行基金、社会保障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基金和合格海外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值。因此,发起人的相关子公司不需要参与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不安排对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和其他外部投资者进行战略配售。根据发行价格,发起人相关子公司不参与战略配售。最后,本次发行不安排对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进行定向配售。
二、线下发行认购及初步配售结果
(一)线下发行认购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208])、《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登记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205])、《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2023]100号)、《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线下发行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深证上[2023]110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国证券协会[2023]18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线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国证券协会发行[2023]19号)等相关规定,发起人(主承销商)对参与线下认购的投资者资格进行了验证和确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线下发行电子平台收到的最终有效认购结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线下发行电子平台收到的最终有效认购结果。发起人(主承销商)做出以下统计:
本次发行的线下认购工作已于2023年5月12日(T日)结束。经核实,《发行公告》披露的301家线下投资者管理的7、474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中,1家线下投资者管理的1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未参与线下认购,其余301家线下投资者管理的7、473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均按《发行公告》要求进行线下认购。
未参与线下认购的具体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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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线下初步配售结果
根据《山东亚华电子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查询推广公告》(以下简称《初步查询推广公告》)发布的线下配售原则和计算方法,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对线下发行股票进行了初步配售,各类线下投资者的有效认购和初步配售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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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如果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一致,则为四舍五入造成。
其中,224股零股按照《初步查询推广公告》中公布的线下配售原则配售给投资者“瑞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瑞源稳进配置两年持有期混合证券投资基金”。
上述配售安排和结果符合《初步询价及推广公告》公布的配售原则。最终配售对象的初步配售详见附表。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如果线下投资者对本公告公布的线下初步配售结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发起人(主承销商)。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保荐人(主承销商):东吴证券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12-62936311、62936312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山东亚华电子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东吴证券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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