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58 简称证券:巨人网络 公告编号:2023-临005
巨人网络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巨人网络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公司决定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A股公众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6亿元(含),不低于3亿元(含)。股票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15元/股(含)。如果按回购金额上限6亿元,回购价格上限15元/股计算,预计回购股份总数约4万股(含),约占当时公司发行总股本的1.98%;按回购金额下限3亿元计算,预计回购股份总数约为2万股,占当时公司发行总股本的0.99%左右。股份回购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计划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批准回购股份计划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潮流信息网上发布的详细信息(http://www.cninfo.com.cn)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号:2022-临015)。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南》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在每月前3个交易日内公布回购进度,包括回购股份的数量和比例、最高价格和最低价格、已支付的总金额等。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现公告如下:
截至2023年2月28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回购32、402、6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161%(公司于2022年11月2日注销部分回购股份,总股本由2、024、379、932股变更为2、004、937、008股。具体内容见公司发布的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超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最高成交价为11.1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2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26元/股,总成交额为281、282。731.7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股份回购计划。
二、其他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的价格和集中招标交易的委托期限,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引》第九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有关规定。公司未在下列期限内回购股票:
(一)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延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前十个交易日起计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测、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三)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起或者决策过程中依法披露之日起;
(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自公司实施股份回购计划之日起,公司每五个交易日最大股份回购量为4、229、900股(2022年4月27日至2022年5月6日),不超过公司股份累计成交量之和136、686、892股的25%,即34、171、723股。
3、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限制公司股票当日的交易涨幅;
(2)股份回购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和股价无涨跌限制的交易日内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4、公司将继续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内实施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巨人网络集团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3月2日
未经数字化报网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必究。
特别提醒:如内容、图片、视频出现侵权问题,请发送邮箱:tousu_ts@sina.com。
风险提示:数字化报网呈现的所有信息仅作为学习分享,不构成投资建议,一切投资操作信息不能作为投资依据。本网站所报道的文章资料、图片、数据等信息来源于互联网,仅供参考使用,相关侵权责任由信息来源第三方承担。
Copyright © 2013-2023 数字化报(数字化报商业报告)
数字化报并非新闻媒体,不提供新闻信息服务,提供商业信息服务
浙ICP备2023000407号数字化报网(杭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浙公网安备 330127020004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