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052 股票简称:*ST同洲 公告编号:2023-027
深圳同洲电子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2月28日下午,深圳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17日:00起在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兴业路3012号老兵大厦U谷智创东座6001-6002公司会议室举行通讯表决。5名董事应参加会议,5名董事应实际参加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刘用腾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以书面表决的形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公司拟对外融资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计划向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金融租赁公司、其他机构或个人申请总金额不超过3万元(含本金)的融资金额,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有效,可在批准有效期和最高融资金额内回收。担保条件:龙岗宝龙工业园区房地产作为担保。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事项以股东临时提案的形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要求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订相关具体业务合同(包括但不限于信用、贷款、担保、抵押、融资等)。在上述限额内。
投票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同洲电子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日
证券代码:002052 证券简称:*ST同洲 公告编号:2023-028
深圳同洲电子有限公司
2023年收到临时提案和第二次收到临时提案
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2月20日,深圳同洲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3年3月10日下午15日: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3年召开。详见《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号:2023-025),公司于2023年2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2023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对外融资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见《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号:2023-027)。
为提高决策效率,节约会议成本,公司股东吴一平女士于2023年2月28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增加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共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10天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核实,截至2023年2月28日,吴一平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6、706、1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8%,符合向股东大会提交临时提案的主体资格。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有明确的问题和具体的决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事项保持不变。增加临时提案后的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2023年股东大会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公司于2023年2月2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议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3月10日下午15:00:00起
(2)网上投票时间为:2023年3月10日。其中,2023年3月10日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票:15-9:25、9:30-11:30、13:00-15:00;2023年3月10日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上投票的具体时间为:15-15:00。
5.会议:现场投票与在线投票相结合。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在线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在线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投票权。股东只能选择一种现场投票和在线投票的投票方式。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23年3月7日
7.出席对象:
(1)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的全体普通股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表决。股东代理人不得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兴业路3012号老兵大厦西三座一楼共享空间小会议室。
二、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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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说明:
1.股东大会对上述提案中的中小投资者单独投票,并披露单独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共同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股东。
2.2023年2月22日及同日,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深圳市同洲电子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信息网上、《深圳同洲电子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登记方式、时间、地点以及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相关要求
(一)想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委托代理人必须于2023年3月9日举行:00一17:00到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兴业路3012号老兵大厦u谷智创东座6001-6002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在上述时间传真或信函登记。传真或信函以到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当持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应当凭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必须持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U谷智创东座6001-6002: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兴业路3012号老兵大厦
电 话:18028758205、18025499135
传 真:0755-26722666
邮 编:518057
联 系 人:谢志胜
邮 箱:coship@coship.com
3.本次会议持续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应自行承担住宿、交通等费用。
四、参与网上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如下: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上投票时需要说明的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等。
深圳同洲电子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日
附件一:
参与网上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上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052;投票简称:同洲投票。
2、填写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写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计投票议案外的所有其他议案表达同样的意见。
当股东重复投票总提案和具体提案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再对总提案投票的,以已投票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投票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先投票总提案,再投票具体提案的,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3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通过交易系统登录证券公司的交易客户端进行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2023年3月10日9月10日,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在线投票,应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在线服务认证业务指南(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查阅cn规则指导栏。
3、根据获得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股东可以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在规定时间内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2023年深圳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名: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的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
委托人对会议审议议案的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委托人未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受托人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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