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22 证券简称:林洋能源 公告号:临2023-06
江苏林阳能源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阶段的集中竞价交易
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林阳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3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计划的议案》。公司拟利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14.46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1.5万元(含),且不超过3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批准回购计划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见公司2022年3月24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江苏林阳能源有限公司第三期集中竞价交易回购股份回购报告》(公告号:临2022-1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引》第7号的有关规定,公司股份回购现公告如下:
截至2023年2月底,公司通过集中竞价回购股份总数为12618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1%,交易最高价为8.89元/股,交易最低价为7.76元/股,总金额为105、911、371.67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第三期股份回购计划的要求。
公司将继续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内实施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林阳能源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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