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3-008
顺丰控股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回购进度
2022年9月22日,顺丰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2022年3月启动,9月1日完成首次回购19.964亿元后,于2022年9月22日再次启动回购不超过20亿元。截至2023年2月28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集中竞价回购公司股份1.943、128股,总回购金额为100元、407元、837.88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0.04%,平均成交价为51.67元/股(最高成交价为54.4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8.12元/股)。本次回购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2022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集中竞价回购股份计划的议案》,拟利用自有资金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10亿元,不超过20亿元。回购期限自董事会批准回购计划之日起12个月内。
2022年9月23日、2022年10月11日、2022年11月1日、2022年12月2日、2022年12月2日、2023年1月4日、2023年2月2日,回购的具体内容和进展详见巨潮信息网(www.cninfo.com.cn)上述披露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九号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有关规定,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和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期限。
1、公司未在下列期限内回购股票:
(一)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延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前十个交易日起计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测、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三)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起或者决策过程中依法披露之日起;
(4)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股票首次回购事实发生之日(2022年10月31日)前5个交易日累计成交量为82、475、027股。公司每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不得超过公司股份首次回购事实发生之日前5个交易日累计成交量的25%。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委托回购股份:(1)开盘集合竞价;(2)收盘前半小时内;(3)股价在交易日内无涨跌限制。
4、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5、公司将继续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内实施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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