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08 证券简称:连云港 公告号:临2023-016
江苏连云港港有限公司
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江苏连云港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到期。为顺利完成董事会选举,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南》、《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告如下:
第一,第八届董事会的组成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员工董事不超过2名。
二、董事候选人提名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
1、董事会有权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有权单独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
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有权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的股份1%上述股东有权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三)职工董事候选人提名
职工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由公司职工代表民主提名。
三、董事资格
(一)非独立董事资格
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南第一号》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资格
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引》第一号关于独立董事管理和行为准则的相关要求。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1、2023年3月8日下午5时前,提名人将推荐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名单及相关资料提交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同时,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可以在公司、控股等企业和人才市场搜索董事候选人。
2、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推荐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及其自行搜索的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形成书面意见。
3、董事会根据提名委员会的书面意见召开董事会会议,明确董事候选人。
4、公司董事会召开股东大会,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
5、董事候选人应当在股东大会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公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并确保董事在当选后认真履行职责。
6、公司在发布股东大会关于选举董事的通知时,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简历表)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
五、提名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说明
(一)提名人提名董事候选人,必须向公司董事会提供以下文件:
1、董事候选人提名书原件(格式见附件1);
2、董事候选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3、董事候选人承诺书(格式见附件2);
4、董事候选人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5、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原件(见附件3)、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原件(格式见附件4)、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格式见附件5)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复印件(如有);
6、能够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提名人为公司股东的,提名人应当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个人股东需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法人股东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3、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三)提名人提名董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仅限于个人送货或邮寄两种方式;
2、亲自送达的,必须在2023年3月8日下午5点前将相关文件送达公司董事会秘书处方;
3、如果采用邮寄方式,相关文件原件必须在2023年3月8日下午5点前邮寄至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4、2023年3月8日下午5点以后,公司不再接受各方董事候选人的推荐提名。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韦德新
联系部门: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电话:0518-82389262
联系传真:0518-82389251
联系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中华西路18号港口大厦23楼
邮政编码:222042
附件:
附件1:董事候选人提名书
附件2:董事候选人承诺书
附件3: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附件4: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附件5:独立董事履历表
特此公告。
江苏连云港港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日
附件1:
江苏连云港港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书
■
附件2:
董事候选人承诺书
我的承诺如下:
一、本人同意被提名为江苏连云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候选人;
二、承诺公开披露的候选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三、本人无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适合担任董事的;
四、当选公司董事后,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董事职责。
承诺人签名:
2023 年 月 日
附件3: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 ,提名人已充分理解并同意理由 提名为江苏连云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我公开声明,我有资格担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没有影响我担任江苏连云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1、我具备上市公司经营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具备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本人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职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4)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央管理干部辞职或退休(退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如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兼职(任职)的意见》(如适用)的有关规定;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有关规定(如适用);
(七)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南》等有关规定(如适用);
(八)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资格监管办法》等有关规定(如适用);
(9)《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资格管理办法》、《保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资格管理条例》、《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如适用);
(十)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三、本人独立,不属于下列情形:
(1)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工作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及其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为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公公婆婆、儿媳、配偶、配偶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四)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人员;
(5)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服务的人员,包括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审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和主要负责人;
(6)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其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或在业务往来的控股股东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十二个月有前六项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独立的情况。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记录:
(一)近36个月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在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3)近36个月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批评2次以上;
(4)在独立董事任职期间,连续两次未参加董事会会议或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的三分之一以上;
(五)在曾任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5、包括江苏连云港口有限公司在内的国内外上市公司不超过5家,兼任独立董事;我连续在江苏连云港口有限公司工作不超过6年。
6、我具有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至少具有注册会计师、会计、审计或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经济管理高级职称,在会计、审计或财务管理专业岗位上具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本文适用于会计专业人员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情况,请具体选择合格的资格)。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引》第1号,我逐一核实并确认其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资格符合要求。
我完全了解独立董事的职责,确保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准确,没有虚假陈述或误导,我完全了解虚假声明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以根据本声明确认其资格和独立性。
我承诺:在江苏连云港口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定、通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督,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我承诺:如果我在任职后不符合独立董事的资格,我将按照有关规定辞去独立董事的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年 月 日
附件4: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 ,现提名 作为江苏连云港口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专业知识、教育背景、工作经验、兼职工作。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担任江苏连云港口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见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有独立董事资格,与江苏连云港港有限公司没有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1、被提名人具有上市公司经营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具有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其他独立董事职务五年以上负责必要的工作经验。
二、二。被提名人的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职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4)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央管理干部辞职或退休(退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如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兼职(任职)的意见》(如适用)的有关规定;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有关规定(如适用);
(七)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南》等有关规定(如适用);
(八)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资格监管办法》等有关规定(如适用);
(9)《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资格管理办法》、《保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资格管理条例》、《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如适用);
(十)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三、被提名人具有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1)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工作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及其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为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公公婆婆、儿媳、配偶、配偶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四)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人员;
(5)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服务的人员,包括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审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和主要负责人;
(6)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其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或在业务往来的控股股东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十二个月有前六项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独立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记录:
(一)近三十六个月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刑事处罚;
(二)在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3)近36个月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批评2次以上;
(4)在独立董事任职期间,连续两次未参加董事会会议或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的三分之一以上;
(五)在曾任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5.被提名人兼独立董事的国内外上市公司不超过5家,被提名人连续在江苏连云港港有限公司工作不超过6年。
6、被提名人具有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会计、审计或财务管理专业高级职称、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经济管理高级职称、会计、审计或财务管理专业职位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本文适用于会计专业人员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情况。请选择具体资格)。
本提名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引》第一号的规范操作,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资格进行核实,确认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准确,无虚假陈述或误导性成分,本提名人完全了解虚假声明的后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5: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历表
■
填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历表》
独立董事应认真参考填写简历表的说明,确保填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如果不适用或不存在,请填写“不适用”或“不”。
一、基本简介
1、“会计专业人士”项目:如有,应注明属于“会计专业副教授(教授)、会计博士、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等具体项目可填写多项。
2、“我的专业知识”项目:请说明帮助我履行独立董事职务的专业知识,包括在专业领域获得的奖励和表达的成就。
3、“是否受到处罚”项目:如果是,填写我曾经受到的各种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
4、“是否有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项目:如有,应注明有居留权的国家或地区。
二、社会关系
1、“子女”、“兄弟姐妹”项目:如果有多个孩子或多个兄弟姐妹,可以在相应栏目中列出序号,分别填写。
2、兄弟姐妹应填写其社会关系人员是否持有其独立董事职务的上市公司股份。
三、教育背景
请从中学开始填写所有内容。
四、工作经验
请填写最近十年的工作经验,“职业领域”项目请填写我日常工作职责的领域。
五、独立董事兼职情况
请填写我在国内外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的情况。
证券代码:601008 证券简称:连云港 公告号:临2023-017
江苏连云港港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公告
公司监事会和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江苏连云港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到期。为顺利完成监事会选举工作,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南》、《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选举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第一,第八届监事会的组成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由五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
二、监事候选人提名
1、监事会有权提名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2、股东有权提名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单独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的表决权股份;
3、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由公司职工代表民主提名。
三、监事资格
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南第一号》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的相关要求。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1、2023年3月8日下午5时前,提名人向公司推荐提名监事候选人,并将相关资料提交董事会秘书处;
2、监事会召开会议,对提名的监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明确监事候选人名单,并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3、有关股东大会召开前,监事候选人应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 并承诺公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并确保监事在当选后认真履行职责。
4、经股东大会和职工代表民主选举产生第八届监事会后,公司将与当选监事会合作 签订保密协议等。
五、提名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说明
(一)提名人提名监事候选人,必须向公司监事会提供以下文件:
1、监事候选人提名书原件(格式见附件1);
2、监事候选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监事候选人承诺书(格式见附件2)
4、监事候选人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5、能够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提名人为公司股东的,提名人应当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个人股东需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法人股东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3、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三)提名人提名监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仅限于个人送货或邮寄两种方式;
2、亲自送达的,必须在2023年3月8日下午5点前将相关文件送达公司董事会秘书处方;
3、如果采用邮寄方式,相关文件原件必须在2023年3月8日下午5点前邮寄至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4、2023年3月8日下午5点以后,公司不再接受各方监事候选人的推荐提名。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韦德新
联系部门: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电话:0518-82389262
联系传真:0518-82389251
联系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中华西路18号港口大厦23楼
邮政编码:222042
附件:
附件1:监事候选人提名书
附件2:监事候选人的承诺书
特此公告。
江苏连云港港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日
附件1:
江苏连云港港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提名书
■
附件2:
监事候选人的承诺书
我的承诺如下:
一、本人同意被提名为江苏连云港口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二、承诺公开披露的候选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三、本人无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适合监事的;
四、当选公司监事后,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监事职责。
承诺人签名:
2023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601008 证券简称:连云港 公告号:临2023-018
江苏连云港港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诉讼阶段:一审阶段
●公司当事人地位:公司下属东方分公司为案件被告二
●涉及金额:货物损失1、395、224.51美元及利息;公估费损失35、769元;共同海损分摊金额258、111.51美元。
●无法判断是否会影响上市公司的损益:
一、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作为原告,将中原船务有限公司和公司下属的东方分公司列为被告一、被告二,向南京海事法院提起民事诉讼。2022年7月23日,公司发布了《关于诉讼的公告》(公告号:2022-052)。投资者可以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看公告,了解本案的详细情况。
二、诉讼进展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南京海事法院民事判决书》([2022]苏72民初153号),判决如下:
1、驳回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的诉讼请求;
2、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承担85251元的受理费。
三、本期公司的诉讼事项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目前,公司还无法判断诉讼对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
公司将及时公布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连云港港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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