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组织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女联合会、国务院联合防控机制综合组、民政部、农业部、农村振兴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作用的指导意见》,旨在进一步发挥农村基层组织作用,加强农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
意见强调,各地要落实“乙类乙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总体规划,采取有力措施,快速组织动员农村基层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集体经济组织、群众组织等经济组织和社区组织,充分发挥农村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合理应对政策调整后农村可能出现的风险,确保农村稳定过峰,确保许多农民生命健康安全。
《意见》明确,要建立和完善五级书记关注农村疫情防控的责任制和工作制度,落实省、市、县、村落实的总体责任和调度要求,认真落实相应的疫情防控措施。特别是乡镇是农村地区疫情防控的第一道屏障。要做好政策宣传、健康教育、疫苗接种、重点群众健康调查监测、感染者家庭治疗、购药送药等服务保障工作。农村基层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组织动员其他组织和广大农民,科学准确地运用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和信息化支持做好疫情防控。
意见指出,各地要组织开展农村重点群体筛查和精准服务,协助农村患者转诊连接和农村医疗物资储备。备案和精准筛查65岁以上农村基础疾病的健康状况,如老年人、孕妇、独居老人和儿童,建立重点群体联系系统,通过各种形式及时动态监控和跟踪其健康状况。对于危重感染者,应及时发现和转移,帮助有非危重医疗需求的人群提供相应的诊疗服务。优先选择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机构充分配备药品防疫物资。
根据意见,要加强农村人民的正确宣传指导,畅通信息沟通渠道,积极响应群众关注,协调疫情防控和农业生产,加强对医务人员和基层工作人员的关心。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扎实推进各项防控措施(据新华社报道)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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