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民政部养老机构疫情防控班通过视频会议举办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全国养老机构专项培训,解读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养老机构运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和国务院联合防控机制的相关政策,指导民政部门掌握“BB管理”阶段养老机构疫情防控要求。民政部养老服务司司长余建良主持培训并发表总结讲话。
会议指出,本指南的核心目标是“保持健康,预防严重疾病”。本指南充分吸收了早期养老机构预防和控制的经验,收集了当前联合预防机制、相关部门和养老机构的政策需求,是指导当前养老机构预防疫情的重要文件。地方民政部门应当根据本指南的有关规定和原则,结合当地的具体情况,制定当地的实施措施或规定,进一步加强可操作性,确保各项预防措施的实施。
会议强调,地方民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乙级乙级管理”后养老机构疫情防控战略的认识,将思想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中,认真落实属地责任。民政部门应当立即向当地党委、政府或者联防联控机制提出封闭管理或者有序放开管理建议,经过科学评价后作出决策。
会议强调,地方民政部门要进一步重视“前进”和农村养老服务疫情防控。通过加强健康监测和核酸抗原检测,促进药物优先保障,实施分类健康服务,配置血氧仪器和吸氧设备,有效落实“早发现、早识别、早干预、早转诊”的需要。建立农村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合作机制,完善农村老年人疫情防护措施,重点关注农村特殊困难老年人,进一步加强农村养老服务疫情防控。
会议要求地方民政部门及时掌握养老机构的经营情况,促进当前支持政策的实施,充分发挥慈善机构的作用,鼓励和引导更多的社会力量协助养老机构。继续加强“日常调度”机制,动态跟踪养老机构疫情防控的最新进展,加强抽查、检查、监督指导,协助基层处理实施防控措施的困难和问题。
约200名省民政部门负责同志和养老服务办公室相关同志参加了培训。
(民政部官网)
未经数字化报网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必究。
特别提醒:如内容、图片、视频出现侵权问题,请发送邮箱:tousu_ts@sina.com。
风险提示:数字化报网呈现的所有信息仅作为学习分享,不构成投资建议,一切投资操作信息不能作为投资依据。本网站所报道的文章资料、图片、数据等信息来源于互联网,仅供参考使用,相关侵权责任由信息来源第三方承担。
Copyright © 2013-2023 数字化报(数字化报商业报告)
数字化报并非新闻媒体,不提供新闻信息服务,提供商业信息服务
浙ICP备2023000407号数字化报网(杭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浙公网安备 330127020004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