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山东省滨州市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导精神,积极贯彻“保护第一、严格监督、探索价值、有效利用、活文物”的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
一是坚持智能赋能,创新文物管理,维护文物安全底线。
一是开发文物电子地图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和视觉管理。在确保数据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滨州文物保护单位电子测绘数据结果,开发文物电子地图系统、市、县共享测绘结果,准确检索文物保护单位空间数据,完成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智能设备管理,有效检索已知文物的线性工程位置。目前,已知文物检索已完成20多个重点项目,大大提高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文物管理水平,确保了文物安全。二是建设市级文物安全天网,实现“云”文化保护和实时监控。完善监控设置,安装红外摄像头,实现24小时无死角的实时监控。将天网云平台纳入市级大数据平台统一管理。市、县二级可通过天网云平台立即阅读监控录像信息,有效制止文物违法犯罪活动,有效提高田间文物保护管理能力。滨州多年来没有发生重大文物安全事故。被评为山东省文化旅游业经典案例的滨州市“多措并举探索文物保护利用新途径”。
二是实施清单管理,促进文物保护工程的实施,为文物保护奠定坚实基础。
一是建立全过程项目清单管理机制。建立文物保护候选项目储备库,重视“审计监督”、“申请实施”,专业化,认真编制项目保护规划和预算。做好工程质量安全工作,将文物保护工程纳入文物安全检查范围,不定期进行现场监督,确保工程安全实施。“十三五”以来,滨州省级以上文物保护项目资金执行率居山东省前7年。山东省文化旅游厅印发《滨州市推进文物保护项目资金实施多项措施》,提升滨州市经验。二是建立全过程量化评价机制。科学设置县(市、区)绩效考核目标、量化项目实施、资金实施等关键指标和任务,明确规定项目实施单位资金到位后,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项目进度,半年内完成项目招标,一年内资金执行率不低于50%。三是建立全链资金执行管理模式。建立滨州市文物保护项目进度和资金实施分类账,季度调度项目进度和资金实施,跟踪监督资金到位三个月后未进入实质性实施阶段的项目,作为重点监督目标;如果监理项目在一个月内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请采访项目经理。
三、加强活动应用,改变文物应用新路径,讲好文物故事。
一是提高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开放应用水平。依托龙华寺遗址等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大力开展考古发掘,建设省级考古遗址公园,揭示和展示其历史文化遗产。深化文物便利,继续开展四届文化自然遗产日魏庄园免费开放活动,丰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二是对创新革命文物价值的诠释。通过发展滨州市第一中小学革命文化教学课程“飞旗斗争精神-永载革命历史渤海地区”和第二个“日出渤海照天山-永载革命历史山东渤海军区教学旅”,讲述滨州革命故事,公益保障引导青少年开展校外红色精神传承实践,建立校外青少年革命文化传承有机结合的长效机制。“青春之歌”被评为山东省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的经典案例。三是展示和应用创新文物。建立“滨州革命遗址公共检索平台”,共享红色资源。红色文化主题月“欢迎渤海灵魂-滨州革命文物联合保护应用观察活动”,积极建设滨州渤海革命老革命文物联合保护应用示范区,荣获山东省首批红色文化主题月活动先进单位。
四、聚集多元化力量,完善体制机制,留住城市文化根脉。
一是立法保障和责任落实。《渤海老革命遗址保护条例》颁布了省级第一个革命遗址保护地方法规,提出了“革命遗址保护单位”的概念二是部门合作与机制联动。滨州市文化遗产保护委员会成立,推动实施“先考古后转让”。建立健全联动保护机制,建立滨州文物犯罪防治联合办公室、文物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等领导机构,配合各部门开展各类文物保护。三是制度跟进和政策规范。省率先发布了《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国有建设用地考古调查、勘察、挖掘前期工作的实施意见》滨州市城市土地储备方法的制定和优化,包括完成文物评价、考古调查、调查费用等相关要求,形成共识和合作,促进文物保护和继承责任部门的制度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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