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09月2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司决定自2023年09月28日起,暂停受理天弘安利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单个基金份额单笔金额800万元以上(不含800万元)的申购(含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且单个基金账户单日累计申购单个基金份额的金额不得超过800万元(不含800万元)。如单日累计申购单个基金份额的金额超过800万元,本公司有权拒绝。
(2)在上述期间的交易日,本基金赎回业务等其他业务以及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的各项交易业务仍正常办理;恢复办理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时间,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3)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thfund.com.cn)查询相关信息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95046)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七日
天弘多元锐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9月2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基金募集情况
注:按照有关规定,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等费用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中列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thfund.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95046)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一年的最短持有期。对于每份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起始日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于认购份额而言)或者该笔基金份额申购申请确认日(对于申购份额而言);最短持有期到期日指该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起始日起一年后的对应日。如无对应日,则为该年对应月份最后一日的下一工作日,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在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前(不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起(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因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无法在该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按时开放办理该基金份额的赎回业务的,该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顺延至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九月二十七日
未经数字化报网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必究。
特别提醒:如内容、图片、视频出现侵权问题,请发送邮箱:tousu_ts@sina.com。
风险提示:数字化报网呈现的所有信息仅作为学习分享,不构成投资建议,一切投资操作信息不能作为投资依据。本网站所报道的文章资料、图片、数据等信息来源于互联网,仅供参考使用,相关侵权责任由信息来源第三方承担。
Copyright © 2013-2023 数字化报(数字化报商业报告)
数字化报并非新闻媒体,不提供新闻信息服务,提供商业信息服务
浙ICP备2023000407号数字化报网(杭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浙公网安备 330127020004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