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披的内容真实、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1.深圳市达实智能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此次解除限售的限售股份为公司发展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比较有限售标准股权,股权数量达到 210,210,21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9129%。于解禁日具体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数量达到210,210,210股,总股本的9.9129%。
2.此次比较有限售要求的流通股本上市流通日是2023年9月22日。
一、此次解除限售股权获得的相关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批准《关于核准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批准〔2022〕2838号)审批,公司为15名特定对象公开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210,210,210股,此次定向发行股权210,210,210股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并且于2023年3月16日在深圳交易所发售。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结束后公司总股本增加到了2,120,581,639股。相关情况详细2023年3月15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里的《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二、此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分配
1.此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是在2023年9月22日;
2.此次可上市流通股权总数为210,210,210股,总股本的 9.9129%。于可上市流通时长具体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数量达到210,210,210股,总股本的9.9129%;
3.此次解除限售股权上市流通股东数量达到15人,相匹配124个公司股东股票账户,此次解除限售股权上市流通如下:
三、此次解除限售后企业的公司股权结构
四、此次申请办理解除股份限售公司股东兑现承诺状况
此次申请办理解除股份限售的15名股东服务承诺,自深圳市达实智能有限责任公司此次向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个股上市首日起6个月,不出售之而认购的以上股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以上公司股东认真履行了相关的服务承诺,不会有有关服务承诺不履行危害此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状况,此次申请办理解除限售股东不会有对上市公司的非营利性资金占用费或上市企业对此次申请办理解除限售股东的违规担保等损害上市企业利益的行为。
五、承销商审查总结性建议
经核实,承销商觉得:达实智能此次申请办理解除限售公司股东都已认真履行其在企业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时所作的股权限购服务承诺;此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合乎《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此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总数、上市流通时长符合有关法律、行政规章、行政法规、相关制度和公司股东服务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企业与本次限售股份有关信息披露真正、精确、详细。承销商对企业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情况属实。
六、备查簿文档
1.《上市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达实智能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3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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