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全部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真正、精准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1、此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定提案的情况;
2、此次股东会不属于变动过去股东会已经通过的决议。
一、召开和到场状况
1、召开时长
(1)现场会议时长:2023年9月15日(星期五)在下午14:30,开会时间大半天。
(2)网上投票时长:2023年9月15日。在其中,利用深圳交易所交易软件开展网上投票的准确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 -15:00;根据深圳交易所互联网技术投票软件网络投票的准确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早上9:15至中午15:00。
2、现场会议举办地址
福建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55号禹洲广场38楼。
3、召开方法
此次股东会采用当场网络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
4、会议召集人:企业第五届股东会。
5、会议主持:董事长王亚朋老先生。
6、此次会议报告及有关文件分别在2023年8月31日发表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此次会议的集结、举行和决议程序流程合乎《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7、大会参加状况
(1)办公会议参加的整体情况
进行现场和网上投票股东13人,意味着股权129,594,457股,占上市企业总股份的34.2472%。
在其中:进行现场网络投票股东5人,意味着股权128,949,057股,占上市企业总股份的34.0766%。
根据网上投票股东8人,意味着股权645,400股,占上市企业总股份的0.1706%。
(2)中小投资者参加状况
进行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8人,意味着股权645,400股,占上市企业总股份的0.1706%。
在其中:进行现场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0人,意味着股权0股,占上市企业总股份的0.0000%。
利用网上投票的中小投资者8人,意味着股权645,400股,占上市企业总股份的0.1706%。
此次会议由企业董事长王亚朋老先生组织,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印证侓师参加了大会。
二、提议决议和表决状况
(一)此次股东会的议案采用当场决议和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决议。
(二)此次股东大会审议提议的决议结论如下所示:
决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决议结论:允许129,578,857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99.9880%;抵制15,60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120%;放弃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0%。
允许629,80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97.5829%;抵制15,60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2.4171%;放弃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0.0000%。
三、侓师开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康达律师法律事务所王盛军、刘亚新出席本次大会并提交法律服务合同,觉得此次会议的集结和举办程序流程、召集人和出席人员资格、决议流程和决议结论合乎《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规章、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及其《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均是真实有效。
四、备查簿文档
1、厦门市吉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股东大会决议决定;
2、北京康达律师公司开具的有关厦门市吉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法律服务合同。
特此公告。
厦门市吉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9月16日
未经数字化报网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必究。
特别提醒:如内容、图片、视频出现侵权问题,请发送邮箱:tousu_ts@sina.com。
风险提示:数字化报网呈现的所有信息仅作为学习分享,不构成投资建议,一切投资操作信息不能作为投资依据。本网站所报道的文章资料、图片、数据等信息来源于互联网,仅供参考使用,相关侵权责任由信息来源第三方承担。
Copyright © 2013-2023 数字化报(数字化报商业报告)
数字化报并非新闻媒体,不提供新闻信息服务,提供商业信息服务
浙ICP备2023000407号数字化报网(杭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浙公网安备 330127020004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