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披的内容真实、准确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1、此次授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达到4,414,200股,占授于前公司总股本1,824,366,726股0.2420%;
2、此次授予激励对象为83名;
3、此次授于的限制性股票发售日期是2023年11月22日;
4、此次员工持股计划授予价格:10.89元/股
5、此次授于员工持股计划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企业A股普通股票;
6、此次授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后股权性质为比较有限售标准股权。
依据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相关规定,华兰生物工程项目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实现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决策制定和信息公开状况
(一)2023年9月18日,企业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职工监事第八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查〈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布了独立意见。
(二)2023年9月19日至2023年10月8日,企业对首次授予一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位在公司内部展开了公示公告,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此次激励对象所提出的质疑。2023年10月9日,企业公布了《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三)2023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被批准,股东会被授权明确授于日、在激励对象满足条件时往激励对象授于员工持股计划,并登记授于所必须的所有事项。同日公布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3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八届职工监事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布了独立意见,职工监事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展开了核查。
二、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备案状况
(一)首次授予日:2023年10月16日;
(二)首次授予备案总数:441.42亿港元。
(三)首次授予价钱:此次员工持股计划授予价格为10.89元/股;
(四)首次授予总数:83人;
(五)此次授于员工持股计划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企业A股普通股票;
(六)在确认首次授予日之后的资产交纳环节中,1名激励对象个人原因自行放弃认购企业拟将其授予0.08亿港元员工持股计划。因而,企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84名调整至83名,授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441.5亿港元调整至441.42亿港元,预埋一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总数保持一致:
注:1、以上任何一名激励对象根据所有高效的股权激励方案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集团公司所有高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到的标的股票数量累计不超过本计划公示时企业总股本的10.00%。
2、以上中标值如出现数量和各分项目标值总和末尾数不符合,均是四舍五入缘故而致。
(七)本计划有效期:本计划有效期限自员工持股计划发售之日起止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所有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一般不超过48月;
(八)此次激励计划出台后,不会造成企业股份分布特征不符企业上市条件的需求。
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分配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各自为自员工持股计划授于备案进行之日起12月、24月、36月。激励对象依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能转让、用来贷款担保或清偿债务。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因为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权与此同时限购,不可在二级市场售卖或以其他方式出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约束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同样。
限售期满时,企业为了满足解除限售要求的激励对象申请办理解除限售事项,未满足解除限售要求的激励对象拥有的限制性股票由企业回购注销。约束性股票解除限售标准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可递延到下一期。
本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历期解除限售日程安排如下表所示:
在相关承诺时间段内未申请办理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为没有达到解除限售标准,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员工持股计划,企业将按照本激励计划要求的基本原则复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对应并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因为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权与此同时限购,不可在二级市场售卖或以其他方式出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约束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同样。若到时候约束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则由于上述情况缘故所获得的股权与此同时回购注销。
四、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标准
解除限售期限内,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即可解除限售:
(一)企业未出现如下所示任一情况:
1、最近一个财务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会出示反对意见或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近期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会出示反对意见或者无 法表明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以来近期36个月发生过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企业章程、公开承诺开展利 润分派的情况;
4、有关法律法规不可推行员工持股计划的;
5、证监会评定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出现如下所示任一情况:
1、近期12个月被证交所定性为不恰当候选人;
2、近期12个月被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定性为不恰当候选人;
3、近期12个月因重要违规行为被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分或者采取市场禁入对策;
4、具备《公司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高管人员情况的;
5、有关法律法规不得参加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证监会评定其他情形。
企业产生上述第(一)条的规定情形之一的,全部激励对象依据本计划已获授但还没有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该由企业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某一激励对象产生上述第(二)条的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依据本计划已获授但还没有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该由企业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三)公司层面绩效考评规定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考评本年度为2023-2025年三个会计期间,每一个会计期间考评一次。以2022年销售业绩为基准,对各个考评年度的扣非后净利润值大2022年年增长率(A)进行评估,依据上述指标每一年相对应的完成状况计算公司层面开启占比(X),绩效考评目标及解除限售分配见下表:
注:以上指标值依合并报表数据信息为基础,“纯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非的净利润,且去除公司及子公司期限内全部股权激励方案及股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的信息作为计算根据(相同)。
公司层面销售业绩进行结果和相对应的解除限售占比见下表:
若当期企业绩效考评合格,则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依照本计划的相关规定解除限售。公司未满足上述绩效考评目标,全部激励对象相匹配考评当初可解除限售的或者部分员工持股计划不可解除限售,由企业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公司未满足上述绩效考评目标,全部激励对象相匹配考评当初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都不得解除限售,由企业回购注销。
(四)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评规定
薪酬委员会将会对激励对象每一个考评年度的综合考核进行打分,并依据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认其个人层面规范指数。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结论分成三个等级,考核评价表适用考评目标。到时候依据下列明确激励对象本期解除限售信用额度:
激励对象本人当初具体解除限售信用额度=本人当初方案解除限售信用额度×公司层面解除限售占比(X)×本人考核系数(N)。激励对象本年度因个人层面绩效考评不合格而无法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可递延到下一年度解除限售,由企业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五、激励对象获授员工持股计划情况和上次公示情况一致性表明
在确认首次授予日之后的资产交纳环节中,1名激励对象个人原因放弃认购企业拟将其授予0.08亿港元员工持股计划。因而,企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84名调整至83名,授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441.5亿港元调整至441.42亿港元,预埋一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总数保持一致。
除了上述调节外,公司本次具体授于并登记进行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以及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情况和企业公示情况一致,没有别的调节。
六、授于股份认购资金验资报告状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11月13日出具了《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验资报告》(海康验字[2023]000675号),检审了企业截止到2023年11月8日止新增加注册资金实付状况,觉得:截止2023年11月8日止,企业已接收83人交纳的新增加注册资金(总股本)总计rmb48,070,638.00元,在其中注册资金(总股本)rmb4,414,200.00元,资本公积金rmb43,656,438.00元。各股东全部以货币出资。企业发生变更总计公司注册资金rmb1,828,780,926.00元,资本公积金额为1,828,780,926.00元。
七、授于限制性股票的发售日期
此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于日为2023年10月16日,授于的限制性股票发售日期是2023年11月22日。
八、公司股权结构变动表
此次员工持股计划授于结束后,企业股份遍布仍具有企业上市条件。
九、盈利摊低状况
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授于备案结束后,按新总股本1,828,780,926股摊低测算,2023年三季度汇报企业基本每股收益为0.5836元/股(备注名称:依照2023年第三季度汇报信息进行估计所得的)。
十、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表明
此次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员工持股计划所募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填补流动性资 金。
十一、公司控股股东股份比例变化情况
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授于结束后,公司股权数量由1,824,366,726股增加到了 1,828,780,926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不会造成企业股份遍布不符企业上市条件,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管控权产生变化。
十二、参加激励的执行董事、高管人员在授于日前6个月交易企业股票状况的表明
经公司自纠自查,参加此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执行董事、高管人员在授于股权发售日前6个月不会有交易企业股票状况。
十三、限制性股票的授于对公司相关本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的影响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限制性股票的产品成本=限制性股票的投资性房地产-授予价格,在其中,限制性股票的投资性房地产为授于日收盘价格。该等总费用做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鼓励成本费将于此次激励计划的执行过程中依照解除限售比例进行分期付款确定,并且在营业性损益表税前列支。
股东会已经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3年10月16日,依据政府会计准则规定,本激励计划初次具体授于备案的限制性股票对企业2023-2026年会计成本产生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注:1、以上结论并不等于最后的会计成本。具体会计成本不仅与具体授于日、授于日收盘价格和授于总数有关,还和具体起效和失效的总数相关,一起报请公司股东留意可能出现的摊低危害;
2、以上对公司经营成效的危害最后的结果会以会计事务所开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标准;
3、以上合计数和各清单数立即求和之与在末尾数上若有差别,主要是因为四舍五入所导致。
十四、备查簿文档
1、企业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定;
2、企业第八届职工监事第九次会议决定;
3、公司独立董事有关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4、深圳承义法律事务所有关华兰生物工程项目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法律意见;
5、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开具的《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海康验字[2023]000675号)。
特此公告。
华兰生物工程项目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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