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30日在指定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信托产品进展情况暨延期兑付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现就该事项的最新进展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中建投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投信托”)方面发来的《中建投信托·安泉593号(青岛融创)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首次清算报告》(以下简称“清算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一)信托计划情况
1、信托计划名称:中建投信托·安泉593号(青岛融创)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
2、信托计划实收规模:35,210万元
3、信托计划存续规模:33,090万元
4、清算期限:2023年2月9日起,至信托财产全部变现并完成向受益人分配之日止。
(二)已分配信托利益情况
截至2023年2月9日,本信托计划已累计向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 43,196,298.07元。其中,信托收益 21,996,298.07元,信托本金21,200,000.00元。
(三)清算期内信托利益分配规则
清算期内,受托人将持续向交易对手追索信托贷款合同项下未清偿的贷款本金、应付利息等款项,后续如有收回的可分配现金财产,将及时向全体受益人进行分配。
(四)清算期受托人处置策略
受托人将持续推进向交易对手追偿、司法程序以及寻找资产、债权或债务收购方等途径,推动信托财产处置变现。尽快实现信托财产处置变现,后续处置策略如下:
1、受托人将持续跟进交易对手经营状况,积极与交易对手就还款方案做进一步沟通和谈判。
2、受托人将视情况推动后续司法诉讼程序,在各方就还款计划等方面达成一致后不排除进行诉讼和解。
3、受托人将持续积极寻找资产、债权或债务收购方,寻求通过资产、债权或债务转让实现信托计划退出。
(五)截至本公告日,本信托计划的情况如下:
二、后续措施
公司将继续积极联系各相关方,尽最大努力保障公司利益。督促中建投信托密切追踪融资人及项目情况,尽快向公司兑付余下的投资本息。
公司董事会将督促公司管理层加强对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安全评估,加强对已购买理财产品的跟踪评估,确保委托理财的本金安全,维护好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
公司监事会将督促公司管理层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控投资风险,密切关注理财产品的回款进展情况,尽最大努力维护好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
三、风险提示
鉴于此次投资款项的收回尚存在不确定性,并基于非保本理财产品的性质,存在本息不能全部兑付的风险,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亦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该事项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将密切关注本信托计划的相关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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