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2022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2022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宜宾红星电子有限公司所持长虹集团四川申万宏源战略新型产业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以1元名义对价通过非公开协议方式受让宜宾红星电子有限公司所持2亿元长虹集团四川申万宏源战略新型产业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母基金”或“长虹母基金合伙企业”)财产份额,受让交易完成并办理工商登记后,公司向母基金进行同比例出资,参与由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长虹”)及其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集团”)、金融机构及四川长虹或长虹集团控制的部分下属子公司共同设立的产业投资母基金,成为母基金的有限合伙人,占有13.33%份额。公司于2022年12月28日召开的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3日在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受让宜宾红星电子有限公司所持长虹集团四川申万宏源战略新型产业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4)。
二、对外投资的进展情况
(一)2023年2月22日,长虹母基金合伙企业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二)2023年2月23日,公司向宜宾红星电子有限公司支付1元名义对价。
(三)2023年2月23日,公司向长虹母基金合伙企业按照认缴出资额的20%支付首期出资款4,000万元。
三、母基金首期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2月23日,全体合伙人均完成首期现金出资,首期募集到位的资金合计3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四、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持续跟进母基金的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变更登记通知书【(绵市监)登字(2023)第1745号】;
2、公司支付款项的银行电子回单。
特此公告。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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