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俄罗斯法律信息网发布了一份关于如何执行西方对俄罗斯石油和石油产品价格上限的命令的法律文件,以及俄罗斯总统普京之前签署的相关回应。
根据俄罗斯总理米舒斯京28日签署的法律,俄罗斯能源部和俄罗斯财政部达成协议,允许俄罗斯在3月1日前出口石油价格监测程序。此外,出口俄罗斯石油和石油产品的个人和法人实体有责任监控整个供应链是否使用价格限制系统。一旦发现此类行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通知俄罗斯海关和能源部。俄罗斯海关经核实确定的,将暂时停止出口,直至涉案方予以纠正。
俄罗斯能源部周一表示,俄罗斯拒绝与以任何形式实施西方限价措施的贸易商合作。欧洲和美国的非法干预市场机制影响了世界能源安全稳定的供应,中国应共同努力进行调整。
去年12月初,欧盟成员国就俄罗斯海运石油出口设定了一桶60美元的价格上限达成协议,七国集团和澳大利亚宣布实施与欧盟相同的价格限制政策。普京本月签署了一项指令,禁止向外国法人和个人提供俄罗斯石油和石油产品,他们直接和间接地使用合同中设定的价格上限。总统令自2023年2月1日起生效,有效期为7月1日。
未经数字化报网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必究。
特别提醒:如内容、图片、视频出现侵权问题,请发送邮箱:tousu_ts@sina.com。
风险提示:数字化报网呈现的所有信息仅作为学习分享,不构成投资建议,一切投资操作信息不能作为投资依据。本网站所报道的文章资料、图片、数据等信息来源于互联网,仅供参考使用,相关侵权责任由信息来源第三方承担。
Copyright © 2013-2023 数字化报(数字化报商业报告)
数字化报并非新闻媒体,不提供新闻信息服务,提供商业信息服务
浙ICP备2023000407号数字化报网(杭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浙公网安备 330127020004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