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32 证券简称:邦彦技术性 公示序号:2023-001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负法律责任。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于2023年2月23日举办第三届股东会第九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事宜尚要递交企业股东大会审议。
一、有关改动《公司章程》的现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构造,更强推动规范运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定)等法规和行政规章的相关规定,根据企业具体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协议条款开展修定,并报请股东会受权公司管理人员向工商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章程修改并办理备案等相关的事宜。实际修定如下所示:
■
以上变动最后以工商登记机关批准的具体内容为标准。除了上述修定具体内容外,别的条文不会改变。
以上事宜尚要递交企业股东大会审议,企业将在股东大会审议成功后及时与工商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手续。新修订企业章程详细公司在2023年2月2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公布的《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3年2月24日
证券代码:688132 证券简称:邦彦技术性 公示序号:2023-002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有关执行董事、公司监事、监事长离职并竞选监事长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虚假性 阐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一、董事辞职状况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股东会于近期接到董事董杰老先生、刘政远老爷子的离职报告。因为工作具体内容调节,董杰老先生申请办理辞掉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会职位、刘政远老先生申请办理辞掉董事职位。董杰老先生辞掉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会职位后依然在企业出任别的职位,刘政远老先生辞掉董事职位后辞去公司职位。
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杰老先生、刘政远老爷子的离职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小于法律规定最少总数,同时公司将不会改选执行董事。董杰老先生、刘政远老爷子的离职报告自送到董事会生效日起效。其离职也不会影响董事会的依规规范运作,也不会影响企业正常生产运营。
董杰老先生、刘政远老先生在担任以上职位期内尽职尽责、勤勉尽责,为公司的标准治理和优良发展趋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这里,董事会并对在担任执行董事职位期内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公司监事离职状况
公司监事会于近期接到监事魏雄壮老爷子的离职报告。因为工作具体内容调节,魏雄壮老先生申请办理辞掉监事职位,魏雄壮老先生辞掉监事职位后辞去公司职位。
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魏雄壮老爷子的离职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小于法律规定最少总数,同时公司将不会改选公司监事。魏雄壮老爷子的离职报告自送到公司监事会生效日起效。其离职也不会影响公司监事会的依规规范运作,也不会影响企业正常生产运营。
魏雄壮老先生在担任以上职位期内尽职尽责、勤勉尽责,为公司的标准治理和优良发展趋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这里,公司监事会并对在担任公司监事职位期内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监事长离职状况
公司监事会于近期接到企业监事长晏元贵老爷子的离职报告。因为工作具体内容调节,晏元贵老先生申请办理辞掉监事职位,晏元贵老先生辞掉公司监事职位后依然在企业出任别的职位。
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晏元贵老爷子的离职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小于法律规定最少总数,企业将从公司监事中改选出监事长。晏元贵老爷子的离职报告自送到公司监事会生效日起效。其离职也不会影响公司监事会的依规规范运作,也不会影响企业正常生产运营。
晏元贵老先生在担任以上职位期内尽职尽责、勤勉尽责,为公司的标准治理和优良发展趋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这里,公司监事会并对在担任公司监事职位期内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四、竞选监事长状况
为确保企业规范运作,职工监事井然有序运作,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在2023年2月23日举办第三届职工监事第七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允许竞选职工代表监事江芳女性出任企业第三届监事长,任职期自此次职工监事表决通过日起至第三届职工监事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3年2月24日
证券代码:688132 证券简称:邦彦技术性 公示序号:2023-005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有关举办2023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工作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 股东会举办时间:2023年3月14日
● 此次股东会所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工作会议的相关情况
(一)股东会种类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股东会召集人:股东会
(三)投票方式:此次股东会所使用的表决方式是当场网络投票和网上投票相结合的
(四)现场会议举办日期、时间地点
举办日期:2023年3月14日 14点 30分
举办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园山街道大康小区志鹤路100号1号院5楼会议厅
(五)网上投票的软件、日期和网络投票时长。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上投票起始时间:自2023年3月14日
至2023年3月14日
选用上海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根据交易软件微信投票的网络投票期为股东会举办当天的买卖时间范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网络微信投票的网络投票期为股东会举办当天的9:15-15:00。
(六)股票融资、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流程帐户和港股通投资人的投票程序
涉及到股票融资、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流程有关帐户及其港股通投资人的网络投票,应当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规定执行。
(七)涉及到公开征集公司股东选举权
不属于
二、会议审议事宜
此次股东大会审议提案及网络投票股东类型
■
1、表明各提案已公布时间和公布新闻媒体
以上提案早已企业第三届股东会第九次大会、第三届职工监事第七次会议审议根据,主要内容详细企业同一天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及特定信息公开新闻中。
2、特别决议提案:提案1
3、对中小股东独立记票的议案:无
4、涉及到关系公司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相关性股东名称:无
5、涉及到优先股参加决议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网络投票常见问题
(一)我们公司公司股东根据上海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履行表决权的,既能登录交易软件微信投票(根据指定交易的证劵公司买卖终端设备)进行投票,还可以登录互联网技术微信投票(网站地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初次登录互联网技术微信投票进行投票的,投资人需要完成公司股东身份验证。具体步骤请见互联网技术微信投票网址表明。
(二)同一投票权通过视频、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多种方式反复开展决议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标准。
(三)公司股东对每一个提案均决议结束才可以递交。
四、大会参加目标
(一)除权日在下午收盘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在册的股东有权利参加股东会(详细情况详细下列),并且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授权委托人列席会议或参加决议。该委托代理人无须是自然人股东。
■
(二)董事、监事会和高管人员。
(三)企业聘用律师。
(四)有关人员
五、大会备案方式
(一)备案时长:2023年3月13日(9:30-12:00,13:00-17:00)
(二)备案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园山街道大康小区志鹤路100号2101董事会办公室
(三)备案方法: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亲身列席会议的,应提供身份证原件或其它可以反映其身份有效身份证件或证实、个股账户;授权委托别人列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还应当提供个人有效身份证、公司股东法人授权书,详见附件1。
2、公司股东:由企业法人亲身列席会议的,应提供其个人身份证户口本、法律规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书正本、法人代表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单位公章、个股账户正本;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人列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其个人身份证户口本、法人代表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单位公章、个股账户正本、法人授权书(盖公章)。列席会议股东及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请带上相关证明正本在场。
3、公司股东能通过电子邮件和信件方法备案,以企业接收邮件或信件到达企业的为准,电子邮件及信件须注明公司股东名字、股东账户、通讯地址、联系方式,并需另附以上 1、2款所列证明文件扫描文件或影印件,邮件标题或信件上请注明“参与股东会”字眼,并和企业确定接到后才视作备案取得成功。列席会议时需提交备案资料正本,用以参加资格复核。
为确保此次股东会的圆满召开,降低开会备案时长,请参加当场股东会股东及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提早备案确定。
六、其他事宜
(一)联系电话
备案详细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园山街道大康小区志鹤路100号2101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100
手机:0755-86168628
发传真:0755-26030177
手机联系人:李丹
(二)当场出席会议常见问题
1、公司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在参与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以上证明材料,并且于会议开始前30分钟内抵达会议地点,企业拒绝接受手机方法办理登记。
2、开会时间大半天,列席会议工作人员吃住及交通出行费用自理。
3、受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3年2月24日
配件1:法人授权书
● 上报文档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股东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配件1:法人授权书
法人授权书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老先生(女性)意味着本公司(或自己)参加2023年3月14日举行的贵司2023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并委托履行投票权。
受托人持一般股票数:
受托人持优先选择股票数:
受托人公司股东账号号:
■
受托人签字(盖公章): 受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时间: 年 月 日
备注名称:
受托人需在授权委托书中“允许”、“抵制”或“放弃”意愿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受托人在委托授权书中未做实际标示的,受委托人有权利按自己的喜好开展决议。
证券代码:688132 证券简称:邦彦技术性 公示序号:2023-004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职工监事第七次会议决议公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部公司监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负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举办状况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第三届职工监事第七次例会于2023年2月23日选用当场融合通信的形式举办。此次会议报告及材料证明已经在2023年2月21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送到企业整体公司监事,整体公司监事一致同意此次会议免除《公司法》及其《公司章程》所需要之会议报告时限要求,且不会以各种方式及名义向有关部门及行政机关提起诉讼公司本次临时性职工监事的决议。例会应参加公司监事3人,具体参加公司监事3人,会议由过半数公司监事一同举荐的公司监事江芳组织,此次会议的举行合乎相关法律法规、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理合法、合理。
二、监事会会议决议状况
经整体公司监事决议,产生决定如下所示:
(一)表决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职工监事觉得,由于原监事长离职,依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职工监事允许竞选职工代表监事江芳女性为公司发展第三届监事长。
主要内容详细企业同一天公布于上海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的《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监事会主席辞职并选举监事会主席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02)。
决议结论:允许3票,抵制0票,放弃0票。
特此公告。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
2023年2月24日
证券代码:688132 证券简称:邦彦技术性 公示序号:2023-003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有关聘用副总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虚假性 阐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负法律责任。
一、公司副总经理聘用状况
为确保企业的日常运作,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总经理祝国胜老先生候选人,股东会提名委员会审批,并征求被提名人允许,公司在2023年2月23日举办第三届股东会第九次大会,决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允许聘用晏元贵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自股东会表决通过日起至这届股东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晏元贵老先生具有与其说行使权力相匹配的任职要求,其任职要求合乎《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相关规定,不会有遭受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证交所处罚情况。晏元贵老先生的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二、独董建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于该事宜发布了确立赞同的单独建议,觉得:晏元贵老先生合乎《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任职要求,没有发现存有《公司法》所规定的不可出任高管人员的情况和被证监会处在证券市场禁入且时限没满或是被上海交易所公布评定不适宜出任发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现象。此次候选人和决议程序流程合乎相关法律法规、法规及行政规章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而,大家一致同意聘用晏元贵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特此公告。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3年2月24日
附:晏元贵老先生个人简历
晏元贵老先生,1981年3月出世中国籍,无海外居留权,本科文凭。2006年6月至2019年2月列任企业开发工程师、研发部经理、研发基地主管、分公司北京市特立信电子器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特立信”)经理;2019年2月迄今,出任特立信老总、经理;2018年12月至2023年2月,出任企业监事长。
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晏元贵老先生未立即拥有企业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和控股股东中间无关联性。不会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不可出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董事的情况,没有被证监会定为销售市场禁入者且仍在禁止进入期情况,不存在被证监会或是证交所评定不适宜出任发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董事的情况,未受到证监会、证交所及其它相关部门惩罚和惩戒,并不属于最高法院发布的失信执行人,合乎《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法规及规定要求的任职要求。
未经数字化报网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必究。
特别提醒:如内容、图片、视频出现侵权问题,请发送邮箱:tousu_ts@sina.com。
风险提示:数字化报网呈现的所有信息仅作为学习分享,不构成投资建议,一切投资操作信息不能作为投资依据。本网站所报道的文章资料、图片、数据等信息来源于互联网,仅供参考使用,相关侵权责任由信息来源第三方承担。
Copyright © 2013-2023 数字化报(数字化报商业报告)
数字化报并非新闻媒体,不提供新闻信息服务,提供商业信息服务
浙ICP备2023000407号数字化报网(杭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浙公网安备 330127020004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