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86 证券简称:悦安新材 公示序号:2023-019
江西省悦安新型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有关持仓5%之上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方案公示
本董事会、整体执行董事以及相关公司股东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 股东持股的相关情况
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江西省悦安新型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或“外国投资者”)公司股东南昌瑞和股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下称“瑞和项目投资”)持有公司股份4,4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083%;南昌瑞智股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下称“瑞智项目投资”)持有公司股份2,283,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721%;萍乡市瑞岚股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下称“瑞岚项目投资”)持有公司股份854,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00%。瑞和项目投资、瑞智项目投资、瑞岚项目投资均系由深圳德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合伙企业,三者组成一致行动人,总计持有公司股份7,587,500股,占公司总总股本比例是8.8804%。
以上股权均是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获得的股权,并已经在2022年8月26日起发售商品流通。
● 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因公司股东融资需求,自然人股东瑞和项目投资、瑞智项目投资、瑞岚项目投资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规则的形式高管增持持有公司股权,减持股份总数总计不得超过5,120,000股,占公司总总股本占比不得超过5.9925%。在其中,若根据集中竞价交易方法减持股份的,自此次减持股份方案公示公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4个月执行,且持续90个自然日内,该三名公司股东总计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权总量的1%;若根据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自此次减持股份方案公示公布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4个月执行,且持续90个自然日内,该三名公司股东总计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权总量的2%。
瑞和项目投资、瑞智项目投资、瑞岚项目投资系已经在中国证券投资中基协进行备案私募投资基金,同时向中国证券投资中基协取得成功提交了股权投资公司股东高管增持现行政策,以其投资周期不得超过36月,高管增持占比遵循《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相关规定:在任何持续90日内可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法高管增持其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股权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权总量的1%,根据大宗交易方式高管增持其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股权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权总量的2%,且大宗交易规则购买方转让的股权6个月不得转让。
以上股份的高管增持价钱按市场价明确,若企业在相关减持计划执行期内产生发放收益、派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资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以上减持计划将作适当调整。
公司在2023年2月22日接到公司股东瑞和项目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瑞智投资、瑞岚项目投资开具的《关于赣州瑞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赣州瑞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萍乡瑞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就有关减持计划状况公告如下:
一、高管增持行为主体的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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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高管增持行为主体存有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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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往12个月减持股份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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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股东减持股份均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开展。
二、竟价、大宗交易减持方案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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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竟价的高管增持期内为自本减持股份方案公示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4个月(即2023年3月17日至2023年7月16日)开展,并且在随意持续90个自然日内,总计减持股份数量不得超过总股本的1%;大宗交易规则的高管增持期内为自本减持股份方案公示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4个月(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并且在随意持续90个自然日内,总计减持股份数量不得超过总股本的2%。
(一)有关公司股东是否存在别的分配 □是 √否
(二)公司股东先前对占股比例、持股数、持仓时限、高管增持方法、高管增持总数、高管增持价格等是不是作出承诺 √是 □否
1、公司股东瑞和项目投资服务承诺:自服务承诺之日至企业股票上市前,本公司不容易高管增持持有的公司股权;自企业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不出售或是由他人管理方法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所持有的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自主公司回购这部分股权。若本公司在上述情况锁住期届满后高管增持持有企业A股个股的,将根据法律法规及上海交易所科创板规则立即、清晰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融合金融市场状况、企业股市行情及公开数据、具体资产还要等状况,提早3个交易日通告企业对高管增持的总数、高管增持价格定位、高管增持时间范围等相关信息予以公告(本公司持有公司股份小于5%以下时以外);与此同时,本企业承诺高管增持价钱不容易小于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价钱。若企业产生《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所规定的存在重大违规违纪情况,碰触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裁判做出之日起止企业股票暂停上市前,本公司将无法高管增持公司股权;本企业承诺采用集中竞价交易高管增持的,在任何持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权总量的1%,并承诺将于初次售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提前公布减持计划,并且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结束或是公布的高管增持时间范围期满后2个交易日内公示实际大股东减持状况;本企业承诺采用大宗交易方式高管增持的,在任何持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权总量的2%,且购买方在转让后6个月,需服务承诺不出售之而转让的股权;本企业承诺根据国有资产转让方法减持股份的,将规定单独购买方的转让不得低于5%,且转让价格范畴低限对比大宗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司将所持有的外国投资者股份质押的,服务承诺将于该事项产生之日起2日内通告外国投资者并予以公告;本公司将遵循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如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行政法规或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证交所规定要求股份锁定期善于本服务承诺,则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企业股份锁定期和限购标准全自动按该等相关规定及要求实行。假如本企业违反以上承诺内容的,因违反服务承诺出售股份所获得的盈利没有理由归公司所有,外国投资者或其它合乎法定程序股东均有权利代表公司向公司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本公司将没有理由按照上述所承诺内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公司股东瑞智项目投资、瑞岚项目投资服务承诺:自服务承诺之日至企业股票上市前,本公司不容易高管增持本公司持有的公司股权;自企业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不出售或是由他人管理方法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所持有的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自主公司回购这部分股权;本企业承诺高管增持价钱不容易小于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价钱。若外国投资者产生《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所规定的存在重大违规违纪情况,碰触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裁判做出之日起止企业股票暂停上市前,本公司将无法高管增持公司股权;本企业承诺采用集中竞价交易高管增持的,在任何持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权总量的1%,并承诺将于初次售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提前公布减持计划,并且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结束或是公布的高管增持时间范围期满后2个交易日内公示实际大股东减持状况;本企业承诺采用大宗交易方式高管增持的,在任何持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权总量的2%,且购买方在转让后6个月,需服务承诺不出售之而转让的股权;本公司将所持有的外国投资者股份质押的,服务承诺将于该事项产生之日起2日内通告外国投资者并予以公告;本公司将遵循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如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行政法规或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证交所规定要求股份锁定期善于本服务承诺,则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企业股份锁定期和限购标准全自动按该等相关规定及要求实行。假如本企业违反以上承诺内容的,因违反服务承诺出售股份所获得的盈利没有理由归公司所有,外国投资者或其它合乎法定程序股东均有权利代表公司向公司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本公司将没有理由按照上述所承诺内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此次拟减持事宜与此前已公布的服务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四)是否为上市时未获利的企业,其大股东、控股股东、执行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拟减持先发前股份的状况 □是 √否
(五)本所规定的其他事宜
无
三、大股东或实控人高管增持先发前股权
是不是大股东或控股股东拟减持先发前股份的状况 □是 √否
四、高管增持有关风险防范
(一)减持计划执行不确定性风险性,如计划实施的前提、约束性标准和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实际情况等。
此次减持计划系自然人股东根据自己的融资需求所进行的高管增持,也不会对公司治理及长期运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在高管增持时间段内,公司股东将依据市场状况、公司股价等多种因素选择是否执行及怎样执行减持计划,高管增持的时间也、数量及价格等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执行是不是可能造成发售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风险 □是 √否
(三)别的风险防范
此次减持股份方案合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有关规定。自然人股东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有关管控及相关约定的规定执行高管增持,并立即执行信息内容告知义务,同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西省悦安新型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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