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国金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签订的协议,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确认,公司决定从2023年7月10日起增加国金证券为以下基金认购赎回代理,投资者可通过国金证券办理以下基金认购赎回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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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1、国金证券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10
公司网址:www.gjzq.com.cn
2、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00-4800
网址:fund.pingan.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责任的原则管理和使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的一定利润或最低收益。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销售机构划分投资者的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水平,并提出适当的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股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充分了解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对基金投资做出独立决策,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7月10日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新博世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其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博世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签订的销售协议,自2023年7月10日起,新增博世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平安战略回报混合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017549,C:017550)、平安新鑫首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基金代码):018714,C:018715)销售机构。
特别提示:2023年5月12日至2023年8月11日,平安新鑫首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发行日期为2023年7月10日至2023年7月28日。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咨询相关细节:
1、博世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10-5568
网址:www.boserawealth.com
2、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00-4800
网址:fund.pingan.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责任的原则管理和使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的一定利润或最低收益。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销售机构划分投资者的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水平,并提出适当的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股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了解基金产品的风险回报特征,在了解产品和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做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7月10日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新增国金证券有限公司
债券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国金证券有限公司签订的销售协议,公司自2023年7月10日起增加以上机构为以下产品的销售机构。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自2023年7月10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上述机构办理以下产品的开户、认购、赎回、定投、转换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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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同一产品的份额不能相互转换。
二、利率优惠
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认购或定期定额认购或转换上述基金,享受优惠利率。优惠活动的解释权属于销售机构。请咨询销售机构。本公司对其认购费率、定期定额认购费率和转换业务的认购费率没有折扣限制。优惠活动的费率折扣由销售机构决定和实施。本公司根据销售机构提供的费率折扣进行处理。如果销售机构的费率优惠活动内容发生变化,以销售机构的活动公告为准,公司将不再另行公告。
三、重要提示
1、固定投资业务是基金认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个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和扣款方式,销售机构自动完成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的扣款和基金认购业务。开设上述固定投资业务的基金每期最低扣款金额见招股说明书及相关公告。销售机构可根据需要设定等于或高于招股说明书或相关公告要求的最低扣款金额。具体最低扣款金额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2、基金转换是指基金股东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的有效公告,申请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股份转让基金管理人管理,由同一注册机构注册其他基金股份的行为。基金转换业务规则及转换业务收费计算公式见本公司网站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规则公告》。
如果投资者想了解基金产品的细节,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股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相关细节:
1、国金证券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10
公司网址:www.gjzq.com.cn
2、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00-4800
网址:fund.pingan.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责任的原则管理和使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的一定利润或最低收益。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销售机构划分投资者的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水平,并提出适当的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股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充分了解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对基金投资做出独立决策,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7月10日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增平安基金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平安新鑫的首选
混合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平安证券有限公司签订的销售协议,公司自2023年7月10日起增加上述机构为平安新信首选混合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 018714基金代码C: 018715)销售机构。
特别提示:2023年7月10日至2023年7月28日,平安新鑫首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发行日期。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咨询相关细节:
1、平安证券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11-8
网址:www.stock.pingan.com
2、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00-4800
网址:fund.pingan.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责任的原则管理和使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的一定利润或最低收益。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销售机构划分投资者的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水平,并提出适当的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股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了解基金产品的风险回报特征,在了解产品和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做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7月10日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增
天丰证券有限公司
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天丰证券有限公司签订的销售协议,公司自2023年7月10日起增加以上机构为以下产品的销售机构。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自2023年7月10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上述机构办理以下产品的开户、认购、赎回、定投、转换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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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同一产品的份额不能相互转换。
二、利率优惠
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认购或定期定额认购或转换上述基金,享受优惠利率。优惠活动的解释权属于销售机构。请咨询销售机构。本公司对其认购费率、定期定额认购费率和转换业务的认购费率没有折扣限制。优惠活动的费率折扣由销售机构决定和实施。本公司根据销售机构提供的费率折扣进行处理。如果销售机构的费率优惠活动内容发生变化,以销售机构的活动公告为准,公司将不再另行公告。
三、重要提示
1、固定投资业务是基金认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个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和扣款方式,销售机构自动完成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的扣款和基金认购业务。开设上述固定投资业务的基金每期最低扣款金额见招股说明书及相关公告。销售机构可根据需要设定等于或高于招股说明书或相关公告要求的最低扣款金额。具体最低扣款金额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2、基金转换是指基金股东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的有效公告,申请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股份转让基金管理人管理,由同一注册机构注册其他基金股份的行为。基金转换业务规则及转换业务收费计算公式见本公司网站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规则公告》。
如果投资者想了解基金产品的细节,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股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相关细节:
1、天丰证券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91/400-800-5000
网址:http://www.tfzq.com
2、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00-4800
网址:fund.pingan.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责任的原则管理和使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的一定利润或最低收益。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销售机构划分投资者的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水平,并提出适当的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股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了解基金产品的风险回报特征,在了解产品和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做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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