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18 证券简称:富森美 公告编号:2023-025
成都富森美家居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股东大会没有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
2、股东大会没有改变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二、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7月7日(星期五)15:00。
(2)网上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7月7日(星期五),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2023年7月7日(星期五),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具体投票时间为9∶15至15∶任何时间在00期间。
2、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河西二街189号富森创意大厦B座21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投票、网上投票。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兵先生。
6、会议的合法性和合规性: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会议
1、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共有19名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出席股东大会,代表603、264、90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0.609%。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共授权代表6人,代表599、858、54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0.1458%。
(2)网上投票:共有13名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通过网上投票,代表3、406、36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4551%。
(3)中小股东出席情况: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共13人(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共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的其他股东),代表股份3、406、36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4551%。
其中,0名股东通过现场投票代表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0%;网上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3、406、36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451%。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股东大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股东大会。
3、由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委派的见证律师出席股东大会,并出具见证意见。
三、审议表决情况
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信用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603、264、058股,占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上投票)的99.999%;反对850股,0.0001占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上投票)的比例%;弃权0股占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总数(含网上投票)的0.0万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赞成3、405、512股,占参加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上投票)的99.9750%。%;反对850股,占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上投票)的0.0250%%;弃权0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持有的表决权总数(含网上投票)占0.0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魏香怡、吴兴悦见证了股东大会,并出具了见证意见。见证意见认为:“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成都富森美家居有限公司2023年首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由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
特此公告。
成都富森美家居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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