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21 证券简称:京山轻机 公示序号:2023-04
湖北京山橡塑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有关控股子公司签署日常运营重大合同的自愿性披露公示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1.本协议由当事人签字或公章后起效,合同书存有受不可抗拒及现行政策缘故等不能履行风险;
2.该合同书预估将会对企业2023年度或将来本年度经营效益产生积极影响,企业将依据合同规定及其收入确认原则在对应的会计年度确认收入(最后以企业经会计审计定期报告为标准)。
烦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同签订概述
湖北京山橡塑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之控股子公司苏州市晟成光伏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晟成光伏发电”)于2023年2月23日与通威太阳能(四川)有限责任公司、通威太阳能(江阴)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日常运营买卖合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13.08亿人民币(价税合计),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32.01%,占晟成光伏发电2021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58.62%。
二、合同交易另一方详细介绍
(一)交易对方状况
1.公司名字:通威太阳能(四川)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萧圣义
注册资金:30,000万人民币
主营:光伏设备及电子器件生产制造;光伏设备及电子器件市场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生产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市场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机械设备电器设备生产制造;机械设备电器设备市场销售;一般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项目;电子元件批发价;电子元件零售;电子产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企业营业执照依规独立许可项目)
公司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淮口镇金乐路北环路1号(金堂工业区内)
关联性:通威太阳能(四川)有限公司与企业不会有关联性,本次交易并不属于关联方交易。
2.公司名字:通威太阳能(江阴)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翟绪锦
注册资金:30,000万人民币
主营:光伏设备及电子器件生产制造;光伏设备及电子器件市场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生产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市场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机械设备电器设备生产制造;机械设备电器设备市场销售;一般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项目;电子元件批发价;电子元件零售;电子产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企业营业执照依规独立许可项目)
公司注册地址:盐城经济经开区漓江路66号1幢研发基地107室
关联性:通威太阳能(江阴)有限公司与企业不会有关联性,本次交易并不属于关联方交易。
(二)履约情况剖析
以上交易对手方均为通威股份实际控制的企业,通威股份(股票号:600438)为上海交易所的上市公司,资信评估优良,具有履约情况。
(三)相近买卖状况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19年-2021年)企业都与通威股份以及控投孙、分公司产生相近买卖,买卖合同总金额(rmb,价税合计)各自大约为1,322.28万余元、12,220.00万余元、19,226.40 万余元,占历年经审计的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各自大约为0.58%、3.99%、4.71%。
三、合同书具体内容
1.交易对象
买家:通威太阳能(四川)有限责任公司、通威太阳能(江阴)有限责任公司
卖家:苏州市晟成光伏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2.合同标的:光伏组件生产流水线、包装流水线和层压机机器设备、层压框全自动回流线、叠焊机、排版设计机
3.交易额:总计rmb13.08亿人民币(价税合计)
4.协议签署时长:2023年2月23日
5.起效标准:由当事人签字或公章后起效
6.违约责任条款:贷款逾期供货达 3 周,买家有权利消除合同规定,卖家理应退回所有合同价款并再行付款等同于合同书总价格20%的合同违约金,并要担负为此所带来的全部损害。卖家私自消除合同规定的,理应退回买家已支付的所有账款并要担负等同于合同总金额20%的合同违约金。
7.交易方式:按履行合同连接点进行结算,分订金,到钱款,工程验收款,质量保证金。以上账款以银行汇票的形式付款。
8.履行期限:实际根据企业下达供货计划实施。
9.定价依据:以市场价为定价依据,买卖遵照公平公正、自行、科学合理的标准,确保成交价公允价值客观性,切实保护公司与股东权益。
四、合同书对上市公司产生的影响
晟成光伏发电与上述交易对方签署的买卖合同,额度总计为人民币13.08亿人民币(价税合计),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32.01%,占晟成光伏发电2021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58.62%。本订单信息预估将会对企业2023年度或将来本年度经营效益产生积极影响,企业将依据合同规定及其收入确认原则在对应的会计年度确认收入(最后以企业经会计审计定期报告为标准)。
以上合同的效力对企业业务自觉性无深远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为履行对合同当事人造成依赖感。
五、风险防范
1.该合同书预估将会对企业2023年度或将来本年度经营效益产生积极影响,企业将依据合同规定及其收入确认原则在对应的会计年度确认收入(最后以企业经会计审计定期报告为标准)。
2.本协议由当事人签字或公章后起效,本协议及后续协作执行期内存有因外界环境分析发生重大变化、国家相关政策调整、客户满意度转变以及其它不可抗拒等多种因素,会严重影响合同规定实行。
烦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合同的决议程序流程
以上合同书归属于企业日常营业性合同书,不属于关联方交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用通过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亦不用独董发布单独建议。
七、备查簿文档
1.买卖双方签订的机器设备订购合同。
特此公告
湖北京山橡塑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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