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89 简称证券:普门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5
深圳普门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2023年第二季度自主行权结果及股份变动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这次行使的数量:
2021年深圳普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次行权数为3.813.000股,行权期为2022年12月19日至2023年10月10日。
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累计行权和股份转让登记金额为62382股,占可行权总金额的1.64%。截至2023年6月30日,累计行权和股份转让登记金额为34118股,占可行权总金额的90.25%。
●行权股上市流通时间:
公司行权采用独立行权模式,激励对象在行权日(T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行使所得股票(T+1日)到达股票账户,并在第二个交易日到达(T+2日)上市交易。
1.股票期权行使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
1、本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
2021年9月,公司制定并实施了《深圳普门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共授予激励对象1.6万份股票期权。首次授予334个激励对象1438.00万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每股21.00元。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起不超过60个月。
2021年9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关于公司的议案》及其摘要〈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议案》等。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是否损害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关于公司的议案》及其摘要〈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的议案》〈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相关核查意见。
2021年9月1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www.sse.com.cn)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披露了《深圳普门科技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号:2021-045)。独立董事陈实强先生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了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2021年9月18日至2021年9月27日,公司在公司内部公布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位。截至宣传期届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激励对象的异议。2021年9月2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市普门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及验证意见》(公告号:2021-046)。
2021年10月8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关于公司的议案》及其摘要〈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期,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期权,并处理授予股票期权所需的一切事项。
2021年10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第一次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实意见。
2022年1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核实了预留激励对象名单,并发表了核实意见。
2022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21.00元/股调整为20.822元/股。2022年8月2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市普门科技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号:2022-036)。
2022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取消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决定取消49名离职激励对象的激励资格,取消165.00万份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详见2022年10月2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深圳普门科技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行权条件成果的公告》(公告号:2022-038)《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号:2022-039)。
2022年12月1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www.sse.com.cn)《深圳市普门科技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行权期满足行权条件的公告》(公告号:2022-052)根据可交易日及行权手续办理情况披露,2022年12月19日至2023年10月10日,实际行权期限为自主行权。
2023年6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和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取消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首次和预留)由20.822元/股调整为20.585元/股,决定取消9名离职激励对象的激励资格,取消25.5万份已授予但尚未行使的股票期权。同意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行权期的行权条件。详见2023年6月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和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号:2023-029)、《公司关于取消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号:2023-030)、《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行权条件的公告》(公告号:2023-031)。
2、本激励计划的行权
2.1.激励对象行使的股份数量
■
注1:徐岩先生因个人身体原因申请离职,离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详见《深圳普门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及核心技术人员离职公告》(公告号:2023-004),公司于2023年1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后续公司将按照《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注销徐岩先生授予但尚未行使的股票期权。
注2:2023年第二季度,上表“本次”所指的期间范围为。
2.2.本次行权股的来源
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A股普通股。
2.3.行权人数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共有275人参与行权。
二、行权股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化
(一)行权股上市流通日
本次公司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行权,在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激励对象行权所得股票(T+2)日上市交易。
(二)行权股上市流通数量
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3年第二季度行使并完成登记的股票上市流通总额为62、382股,行使后新增股票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应当在买入后6个月内或者卖出后6个月内卖出公司股份,收入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收回收入。
3.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事、监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激励对象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在转让过程中应当符合修订后的有关规定。
(四)股本变动
单位:股
■
公司股份变更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变更。
三、股份登记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2023年第二季度,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行权期共行权,完成股票登记转让62382股,募集资金1、297、798.91元,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四、新股对最新财务报告的影响
行权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深圳普门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4日
未经数字化报网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必究。
特别提醒:如内容、图片、视频出现侵权问题,请发送邮箱:tousu_ts@sina.com。
风险提示:数字化报网呈现的所有信息仅作为学习分享,不构成投资建议,一切投资操作信息不能作为投资依据。本网站所报道的文章资料、图片、数据等信息来源于互联网,仅供参考使用,相关侵权责任由信息来源第三方承担。
Copyright © 2013-2023 数字化报(数字化报商业报告)
数字化报并非新闻媒体,不提供新闻信息服务,提供商业信息服务
浙ICP备2023000407号数字化报网(杭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浙公网安备 330127020004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