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15 证券简称:福鞍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9
辽宁福鞍重工有限公司
关于辽宁福鞍重工有限公司终止的收据
公告发行股份、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筹集配套资金和关联交易审计的决定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辽宁福安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及相关交易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终止重组,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回重组相关申请文件。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3年6月29日,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辽宁福安重工有限公司关于撤回发行股份、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筹集配套资金及相关交易的申请文件》,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回发行股份、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筹集配套资金及相关交易。
2023年6月30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终止辽宁福安重工有限公司发行股份、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及相关交易审计的决定(上海审计(并购)〔2023〕32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计规则》第五十二条(二)的有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对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及相关交易的审计,因公司及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提交了撤回发行股份、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及相关交易的文件。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辽宁福鞍重工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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