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7日,公告发出日期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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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为保证投资管理业务的持续稳定运行,保护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集合计划管理人决定从2023年7月10日起至2023年7月28日暂停华安证券汇盈增利一年持有期,灵活配置各渠道混合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认购投资业务,管理人另行公布恢复认购业务的安排。
(2)本公告所述的“基金”还包括适用于证券公司的大型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变更后的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产品按照操作指南的要求完成。
(3)风险提示:集合计划经理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责任的原则管理和使用集合计划资产,但不保证集合计划的一定利润或最低收益。投资者在投资本集合计划前,应仔细阅读资产管理合同、招股说明书、资料总结等法律文件。
(4)咨询方式:华安证券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318,公司网站:http://www.haz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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