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38 证券简称:上海900 公告编号:2023-020
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应当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没有
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3年6月29日
(2)股东大会地点:上海百乐门精品酒店会议中心(上海南京西路1728号)10楼百乐厅
(三)普通股股东出席会议并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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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主持会议等。
董事会召开会议,董事长许公主持现场投票,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5)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出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法案
1、议案名称:《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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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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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2022年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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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提案名称:《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
审查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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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报》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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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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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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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提案名称:《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5月修订)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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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表决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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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相关说明
股东大会第一至第六项议案为普通决议,出席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的股东持有的表决权的一半以上通过;第七项、八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股东的表决权。
三、律师见证情况
1、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捷华律师事务所
律师:周伟、纪雯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投票程序和投票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应规定,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30日
● 网上公告文件
经鉴定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股东大会决议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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