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11 证券简称:宏微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5
江苏宏伟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没有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一)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3年6月21日
(2)股东大会地点:江苏宏伟科技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三)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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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主持会议等。
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开,公司董事长赵善琪先生主持。会议收集
将现场记名投票与在线投票相结合。股东大会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宏伟科技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5)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丁子文先生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也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法案
1、议案名称:变更注册资本、修改注册资本〈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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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营运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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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的,应当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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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相关说明
1、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为特别决议,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议案2为普通决议,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2、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环球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婷婷女士,高欢女士
2、律师见证结论:
综上所述,律师认为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投票程序和投票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宏伟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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