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011 股票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23-040号
宝泰隆新材料有限公司利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营运资金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将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营运资金,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1.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宝泰隆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批准宝泰隆新材料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准》(证监会许可[2021]3705号)批准,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形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310、857、142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3.9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237、211、425.16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22、351、510.0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214、859、915.10元。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查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2022年2月28日,中审亚太验字[2022]0009号验资报告发布。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并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2022年8月5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临时补充营运资金1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议案。详见公司披露的2022-045号公告。截至目前,上述募集资金仍在使用中。
2022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31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2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临时补充营运资金1.5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议案。详见公司披露的2022-048号公告。截至目前,上述募集资金仍在使用中。
2023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38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2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临时补充营运资金5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议案。详见公司披露的2023-007号公告。截至目前,上述募集资金仍在使用中。
2023年3月29日 ,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临时补充营运资金5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议案。详见公司披露的2023-013号公告。到目前为止,上述募集资金仍在使用中。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6月19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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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营运资金的计划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决定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临时补充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的营运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计算。公司将根据募集项目对资金的需求,退还临时补充营运资金的募集资金。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营运资金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不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认购,也不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投资建设需要使用补充营运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司将及时归还临时补充营运资金的募集资金,确保不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四、董事会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营运资金计划的审查程序,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营运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还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上述募集资金临时补充营运资金,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临时补充营运资金发表了验证意见。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引》第一号、《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使用募集资金,审批决策程序符合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保荐人意见
经核实,发起人认为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南》第二号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引》第一号、《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营运资金,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营运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未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和认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补充营运资金的时间不超过12个月。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营运资金已完成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必要程序。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临时补充营运资金,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万元。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计,公司独立董事认为:鉴于部分募集资金闲置,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营运资金,有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利益,最大化股东利益;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营运资金是合理的,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引》第一号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查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未发现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000万元临时补充营运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计算。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召开的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临时补充营运资金》的议案,经核实,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营运资金的方式和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引》第一号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营运资金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正常进行,无变更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变更募集资金投资,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万元临时补充营运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
六、网络文件
1、宝泰隆新材料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临时补充营运资金5000万元的独立意见;
2、川才证券有限公司对宝泰隆新材料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营运资金的核查意见。
七、备查文件
1、宝泰隆新材料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宝泰隆新材料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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