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荐人(主承销商):万和证券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请关注本次发行的付款环节,并于2023年6月21日进行(T+2日)及时履行支付义务,具体内容如下:
1、网上投资者中标后,应按照本公告履行资金交付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于2023年6月21日中标(T+2日)新股认购资金充足,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的资金转移应当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有关规定。
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万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和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承销。
2、在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没有流通限制和限售期安排,可以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流通。
3、惠州仁信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信新材料”或“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暂停新股发行,并披露暂停原因及后续安排。
4、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累计三次未全额支付,自结算参与者最后一次放弃认购之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包括第二天)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认购。根据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计算放弃认购的次数。
5、本公告一经发布,视为向参与网上认购并中标的网上投资者发出支付通知。
2023年6月20日,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惠州仁信新材料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T+1日上午,仁信新材料首次公开发行网上抽签仪式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5号深圳工业中心311室主持。彩票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在深圳罗湖公证处代表的监督下,对彩票过程和结果进行了公证。中标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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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网上定价发行认购仁信新材A股股票的投资者持有的认购配号尾数与上述号码相同的,为中标号。中标号35、143个,每个中标号只能认购500股仁信新材A 股股票。
发行人:惠州仁信新材料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万和证券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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