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28 证券简称:中铁工业 编号:临2023-030
中铁高新工业有限公司
增加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和持股人
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的提示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和数量以及一致行动人的成员发生了变化,与一致行动人的总持股比例和数量没有变化,不涉及向市场减持。
2023年6月16日,中铁高新技术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股东中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股权”)发出的《关于增加一致行动人与一致行动人持股内部转让的通知书》,称其将于2023年6月16日持有。000股份(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46%)以大宗交易的形式转让给河南中原古泉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古泉”),并计划继续在一致行动人之间转让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河南古泉是中原股权100%持有的全资子公司,双方是一致行动人。河南古泉是中原股权100%持有的全资子公司,双方是一致行动人。具体如下:
1.本次大宗交易股份转让的基本情况
大宗交易实施前,中原股权及其一致行动人嘉实资本嘉振7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和嘉实资本嘉振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共持有中铁工业股份151、278、558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81%。2023年6月16日,中原股份以大宗交易的形式向河南古泉转让10、300、00股股份(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46%)。转让详见下表:
1.股份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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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原股权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股份转让前后的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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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末列总数与分项值之和不一致的情况是四舍五入造成的。
二、后续大宗交易转让计划
1.拟转让股份的来源和性质:2017年中铁工业非公开发行股份,拟转让股份的性质为无限流通股。
2.转让方式:大宗交易。
3.转让方:中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受让人:河南中原古泉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转让价格:根据转让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6.转让原因:资产规划。
7.拟转让期: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即2023年6月17日至2023年12月16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禁止减持的除外)。
8.拟转让的比例和数量:不超过4400万股(含本数,含2023年6月16日已转让的数量),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98%(含本数)。计划实施期间发行股份、资本公积金转股本等股份变更的,相应调整拟转让股份数量。
三、股东承诺
河南古泉承诺在上市公司的各项事项上与中原股权的含义一致,并以中原股权的含义为准采取一致行动,表达与中原股权相同的含义。在保持一致行动期间,河南古泉承诺委托中原股权行使股东表决权、提案权、提名权、召集权作为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权。河南古泉不再需要向中原股权出具书面委托书。中原股权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遵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四、其他相关事项
1.股份转让不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事、监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2.本次股份转让及后续计划属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成员,中原股权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总持股比例、持股数量和表决权未发生变化。
3.股份转让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化。
五、备查文件
1.中原股权出具的《关于增加一致行动人与一致行动人之间持股内部转让的通知书》;
2.股权变更证明。
特此公告。
中铁高新工业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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