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466 股票简称:风 语 筑
债券代码:113643 债券简称:风语转债
上海风语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报告
(2022年度)
债券受托人
■
二〇二三年六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丰宇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上海丰宇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上海风语筑文化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专业意见等,本期债券受托人中信建投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编制。中信建设投资证券没有独立验证本报告中包含的上述文件所引用的内容和信息,也没有保证或对所引用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或不进行某种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项作出独立判断,而不是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作为中信建设投资证券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中信建设投资证券对投资者根据本报告的任何行为或不作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一节 本期债券情况
一、批准文件和批准规模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由上海风语建筑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语建筑”)、2021年6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1年7月5日召开的第二届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10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上海丰宇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中国证监会许可证)〔2021〕经4026号批准,风语筑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不超过5亿元、“风语转债”)。
风语建于2022年3月25日公开发行5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835.66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49.164.34万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验资,并出具“天职业字[2022]20481号”和“验资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105号文件同意,公司发行的5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自2022年4月22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债券简称“风语转债”,债券代码为“113643”。
2、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一)发行人:上海丰宇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二)债券简称:风语转债:
(三)发行规模:本期发行的可转换债券总额为5亿元。
(四)债券票面金额:本期可转换债券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发行。
(5)债券期限:本期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自发行之日起6年,即2022年3月25日至2028年3月24日。
(6)票面利率: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第一年为0.3%、第二年0.5%、第三年为1.0%、第四年1.5%、第五年2.0%、第六年为2.5%。
(七)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期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年支付一次利息,到期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的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是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年享受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额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如下:I=B×i
其中,I:指年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额;
i: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的票面利率。
2、还本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年支付一次利息,利息计算的开始日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第一天。
(2)利息支付日期:每年的利息支付日期为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第一天起每年发行一年的日期。如果当天是法定假日或休息日,则延长至下一个交易日,延长期间不支付额外利息。每两个相邻的利息支付日期之间为一个利息计算年度。转让年度的利息和股息的所有权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确定。
(3)利息支付债权登记日:年度利息支付债权登记日为年度利息支付日的前一个交易日,公司将在年度利息支付日后5个交易日内支付年度利息。在利息支付债权登记日前(包括利息支付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持有人支付本利息计算年度及以后利息计算年度的利息。
(4)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后5个交易日内,公司将偿还所有未转换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和最后一年的利息。
(5)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获得的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额,由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承担。
(八)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债券转换期自可转换债券发行结束之日(2022年3月31日)起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至可转换债券到期日,即2022年10月10日至2028年3月24日(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长至后续第一个工作日;延期期间的利息支付不计算额外利息)。
(九)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确定初始转股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债券的初始转换价格为22.15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平均交易价格(如果股票价格调整是由于除权和除息在20个交易日内发生的,调整前交易日的平均交易价格按相应除权和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交易日公司股票的平均交易价格。
其中,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平均价格=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平均价格=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法和计算公式
本次发行后,当公司发行股利、股本转换、新股或配股(不包括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增加的股本)时,公司将根据以下公式调整股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股利或股本转让: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同时进行以上两项:P1=(P0+A×k)/(1+n+k);
现金股利分配:P1=P0-D;
同时进行以上三项: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股价,n为发行或增加股本率,k为发行新股率或配股率,a为发行新股价或配股价格,D为每股发行现金股息,P1为调整后有效转让股价。
当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公司将依次调整转让价格,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公告,并在公告中注明转让价格调整日、调整方法和暂停转让期(如有必要);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转股登记日前,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况,改变公司股份的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可能影响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衍生权时,公司将根据公平、公平、公平的原则,调整转让价格,充分保护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权益。根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制定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内容和操作办法。
(十)股价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和修正范围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股价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当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30个交易日内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股价的80%。
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方可实施上述计划。股东大会表决时,持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避免。修订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股东大会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平均交易价格与前一交易日平均交易价格之间的较高价格。同时,修订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如果在上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股票转换价格调整,股票转换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股票转换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股票转换价格调整日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股票转换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果公司决定修改股权转让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公告,公告修改范围、股权登记日和暂停股权转让期(如有必要)。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股权转让价格修正日)起,恢复股权转让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股权转让价格。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以后,转股登记日前,应当按照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十一)转股数量的确定和转股金额不足一股的处理方法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限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法为Q=V/P,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其中:Q指转股数量;V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总票面金额;P指申请转股当日的有效转股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的股份必须是整数股。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后,转股时不足以转换为一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公司将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等机构的有关规定,以现金支付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和余额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十二)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后5个交易日内,发行人将按债券面值的115%(含最后一期利息)赎回未转换的可转换债券。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转换期内,当以下两种情况中的任何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和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决定赎回全部或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转股期限内,公司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至少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的130%(含130%);
②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其中,IA:指当期应计利息;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总票面金额;i:指当年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t:指定利息天数,也就是说,从上一个付息日到本计息年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如果在上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股票转换价格调整,股票转换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股票转换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股票转换价格调整日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股票转换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十三)回售条款
1、有条件的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最后两个利息计算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3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可转换公司债券价格的70%,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和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给公司。如果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股利分配、股利转换、股本转换、新股发行、配股和发行现金股利(不包括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增加的股本)和调整,在转换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根据转换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换价格调整日后的交易日根据转换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如果股价下跌修正,上述“连续30个交易日”必须从股价调整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最后两个利息计算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可以在年度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按照上述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如果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当时公布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利息计算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如果本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与本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发生重大变化,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被视为改变募集资金的目的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的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以债券面值和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给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满足附加回售条件后,可在公司公告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回售。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能再行使附加回售权。本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法见“(十二)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
(十四)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5亿元(含5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根据项目的实际需要和优先级,将募集资金投入上述项目;项目总投资金额高于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由公司自行解决。
(十五)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债券不提供担保。
(十六)债券受托人:中信建投证券有限公司。
三、债券评级
根据2021年8月11日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2021〕7914号),公司主体的长期信用等级为AA-,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根据2022年6月28日联合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债券跟踪评级报告》(联合信用评估有限公司)〔2022〕4703号),公司主体长期信用评级为AA-,“风语转债”信用评级为AA-,评级前景稳定。根据2023年6月7日联合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债券跟踪评级报告》(联合信用评估有限公司)〔2023〕3460号),公司主体长期信用评级为AA-,“风语转债”信用评级为AA-,评级前景稳定。
第二节 债券受托人履行职责
作为上海丰宇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债券受托人,中信建投证券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人执业行为准则》、《募集说明书》、《受托人管理协议》的规定和约定履行了债券受托人的职责。在存续期内,中信建设投资证券继续跟踪和监督公司及当前债券,密切关注公司经营、财务、信用、债务担保措施的实施,监督公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转让和本息偿还,有效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中信建设投资证券采取的验证措施主要包括:
1、查阅发行人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
2、收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银行对账单等工作底稿;
3、不定期查阅发行人重大事项会议资料;
4、现场检查发行人;
5、电话/现场采访发行人相关人员;
6、继续关注发行人的信用状况。
第三节 发行人的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二、2022年发行人的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
该公司是中国数字展示行业的龙头企业,致力于成为中国领先的数字体验服务提供商。公司的产品和服务依托公司在数字技术应用领域的技术优势和公司在数字艺术和身临其境体验领域积累的资源,广泛应用于数字展示、城市文化体验、数字旅游、商业展览和新零售体验、广播电视MCN和数字营销等领域。2022年,受环境影响,公司客户需求减弱,公司市场发展、业务推广和项目交付受到很大影响,导致公司整体业绩同比下降。2022年,公司营业收入16.82亿元,同比下降42.79%;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0.66亿元,同比下降84.95%。2022年,公司全面加强应收账款管理,继续加强项目审计结算和应收账款回收,取得良好成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量为2.42亿元。
2022年,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2022年,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
鉴于2022年业绩严重下滑,受托人作为保荐人,已于2023年2月2日至2023年2月3日和2023年4月25日至2023年4月28日对公司进行了专项现场检查,并出具了《中信建投证券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营业利润预计同比下降50%以上的专项现场检查报告》和《中信建投证券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营业利润同比下降50%以上的专项现场检查报告》。详见相关公告。
第四节 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和专项账户的运作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批准上海丰宇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准》(证监会许可证〔2021〕经4026号)批准,风语筑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超过5亿元,期限为6年。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835.6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9万元,164.3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3月31日到位,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天职业字[2022]20481号》和《验资报告》。
二、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7,941.77万元,与2022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的差异为当年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4,5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21,847.12万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49,164.34元的差异为624.55万元,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费用为135.66万元,其余48.89万元为扣除银行手续费后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的净额。
2022年,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运作和存储
2022年,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储存和使用情况,不存在非法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
第五节 分析发行人的偿债意愿和偿债能力
1.发行人偿债意愿分析
截至本报告发布之日,发行人按时支付利息,无违约或延迟支付,发行人愿意偿还债务。
二、二。发行人偿债能力分析
2021、2022年,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表所示:
■
从短期指标来看,2021、2022年底,公司流动比分别为1.88和1.87,速动比分别为1.61和1.57,2022年底流动比和速动比与2021年底保持稳定,公司流动资产以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账款、存货等项目为主,可回收实现能力强,公司短期偿债能力强。从长期指标来看,2021、2022年底,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7.90%和57.04%,2022年底资产负债率略高于2021年底、2022年,公司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1.094.22倍、5.54倍,主要是2022年受宏观经济影响,项目建设及验收滞后,导致公司利润总额下降,这些因素是暂时的和偶然的。
2022年,发行人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分别为168万元、190.45万元和604.42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为24万元、169.02万元。发行人经营状况良好,能够更好地保证到期债务的偿还。
第六节 债券担保人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开发行应当提供担保,但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15亿元的公司除外。
“风语转债”于2022年3月25日发行,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超过15亿元,因此本期“风语转债”未提供担保,请特别关注。
第七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发行人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或债券持有人会议。
第八节 债券支付利息
2023年3月27日,发行人支付2022年3月25日至2023年3月24日期间的利息。本次付息为“风语转债”第一年付息,票面利率为0.30%(含税),即每张面值100元的可转债兑息金额为0.30元(含税)。
第九节 债券的跟踪评级
根据联合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11日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联合信用评级报告)〔2021〕7914号),公司主体的长期信用等级为AA-,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根据2022年6月28日联合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债券跟踪评级报告(联合信用评估有限公司)〔2022〕4703号),公司主体长期信用评级为AA-,“风语转债”信用评级为AA-,评级前景稳定。根据2023年6月7日联合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债券跟踪评级报告(联合信用评估有限公司)〔2023〕3460号),公司主体长期信用评级为AA-,“风语转债”信用评级为AA-,评级前景稳定。
第十节 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一、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三条第五条约定的重大事项是否发生
根据发行人与中信建设投资证券签订的《受托管理协议》第三条规定:
“在3.5可转换债券期间,以下可能对可转换债券交易转让价格产生重大影响,投资者未知,甲方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并按照法律、法规和规则及时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临时报告,并公告,解释事件的原因、当前状态和可能的法律后果。甲方还应根据乙方的要求,提出有效可行的应对措施,并继续书面通知事件的进展和结果:
(一)《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八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重大事件;
(2)甲方股份因配股、增发、配股、分红、分立、减资等原因发生变化的,需要调整转股价格,或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修正转股价格;
(3)触发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赎回条件,甲方决定赎回或不赎回;
(4)可转换债券转换为股票的累计金额达到可转换债券转换前公司已发行股票总额的10%;
(五)未转换的可转债总额不足3000万元;
(六)可转债担保人发生重大资产变动、重大诉讼、合并、分立等;
(七)甲方信用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影响债券本息按期偿还;
(8)合格的信用评级机构对可转换公司债券或公司的信用进行评级,并出具信用评级级结果的;
(九)其他可能对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价格影响较大的重大事项;
(十)中国证监会、交易所要求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其他事项。
甲方在通知乙方上述事件时,应向乙方书面说明是否影响本期可转换债券本息的安全,并对有影响的事件提出有效可行的应对措施。甲方受到重大行政处罚、行政监督措施或纪律处分的,还应当及时披露有关违法行为的整改情况。”
2022年,公司因现金分红调整了转股价格。具体情况见本节“三、转股价格调整”;信用评级机构出具了跟踪评级报告,详见“第九节” 债券的跟踪评级”。2022年8月6日,公司宣布《关于不向下修正“风语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转股价格已触发向下修正条款,公司决定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2年5月20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取消部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取消离职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37700股。2022年4月29日,公司宣布《上海丰宇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关于通知债权人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2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2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3年5月15日召开的2022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库存股的减资议案》。
当上述情况发生时,公司已经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程序,公司业务正常,利息负债按时偿还本息。预计注册资本的减少不会对发行人的偿付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转股情况
自2022年10月10日至2022年12月31日起,风语转债累计转换为公司股份2.9万元,累计转换为1.894股,占“风语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32%。截至2022年12月31日,尚未转股的“风语转债”金额为499、971、000元,占风语转债发行总额的99.9420%。
三、转股价格调整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债券初始转换价格为22.15元/股,截至本报告发布之日,最新转换价格为15.26元/股。
公司于2022年5月20日召开了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议案》,同意公司将现金红利0.48元(含税)分配给全体股东,同时将资本公积转为股本,每10股转为4.2股。根据转股价格调整公示计算的“风语转债”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15.2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2年7月14日(除权除息日)生效。
公司于2023年5月15日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议案》。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596、350、356股,扣除回购账户股份1、576、167股后的余额为基数。公司根据转股价格调整公示计算的“风语转债”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15.23元/股,利润分配除息日为2023年6月20日,因此风语转债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将于2023年6月20日生效。
■
证券代码:603466 证券简称:风语筑 公告编号:2023-046
债券代码:113643 债券简称:风语转债
上海风语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大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辛浩鹰女士持有上海丰宇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129、123、5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21.71%。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2023年1月7日,公司披露了《上海丰宇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大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公告》(公告号:2023-002)。截至2023年6月15日,辛浩鹰女士通过集中竞价减持11、895、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上述减持计划已经实施。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的基本情况
■
注:公司2017年利润分配方案以资本公积金转股本,每10股转10股;公司2020年利润分配方案以资本公积金转股本,每10股转4.5股;公司2021年利润分配方案以资本公积金转股本,每10股转4.2股。公司于2023年2月9日完成注销股份2、128、800股,因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2023年5月30日,公司完成了1、576、167股取消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有一致行动人:
■
注: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司本着谨慎的原则,将上海励构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视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李辉、辛浩英的一致行动人,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共享减持金额。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董监高因下列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
(2)实际减持情况是否与之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和承诺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间隔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4)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减持计划是否提前终止 □是 √否
特此公告。
上海丰宇文化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7日
未经数字化报网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必究。
特别提醒:如内容、图片、视频出现侵权问题,请发送邮箱:tousu_ts@sina.com。
风险提示:数字化报网呈现的所有信息仅作为学习分享,不构成投资建议,一切投资操作信息不能作为投资依据。本网站所报道的文章资料、图片、数据等信息来源于互联网,仅供参考使用,相关侵权责任由信息来源第三方承担。
Copyright © 2013-2023 数字化报(数字化报商业报告)
数字化报并非新闻媒体,不提供新闻信息服务,提供商业信息服务
浙ICP备2023000407号数字化报网(杭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浙公网安备 330127020004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