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778 证券简称:晶科技术 公告编号:2023-096
晶科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公告
公司监事会和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晶科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23年6月28日届满。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6月13日召开员工代表大会,选举刘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员工代表监事(简历见附件),任期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一致。刘通先生将与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其他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刘通先生不得担任《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监事,不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
特此公告。
晶科电力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6月14日
附件:刘通先生的简历
刘彤先生:中国国籍,1984年出生,硕士学位。曾任晶科能源有限公司法务主管;2014年加入公司,现任公司法务部高级总监。
证券代码:601778 证券简称:晶科技术 公告编号:2023-095
晶科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3年6月29日,股东大会召开日期
● 股东大会采用的网上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上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及次次次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3)投票方式:股东大会采用的投票方式是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
(4)现场会议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日期:2023年6月29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1466弄1号晶科中心
(五)网上投票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上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上投票系统
自2023年6月29日起,网上投票的起止时间:
至2023年6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上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当天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股东大会当天9日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15-15:00。
(6)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的融资融券、转让融资、约定回购业务账户和投票程序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一号涉及融资融券、融资业务、约定回购业务相关账户、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的投票 一 执行规范操作等有关规定。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和投票股东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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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所有提案披露的时间和媒体披露的时间
议案1和议案2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3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见2023年6月14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没有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提案:全部提案
4、无关联股东回避投票的议案:
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
5、参与优先股股东表决的议案:无表决议案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1)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在线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或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投资者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时,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请参阅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的具体操作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表决权的总数是其名下所有股东账户持有的同类普通股和同品种优先股的总数。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网上投票系统参加股东大会网上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何股东账户参加。投票结束后,同一类别的普通股和同一品种的优先股被视为股东账户下的所有股东分别投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表决的,其所有股东账户下的同类普通股和同一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以各类股和品种股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股东投票超过选举票数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候选人数的,视为无效投票。
(4)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只有在表决完所有议案后才能提交。
(六)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监事的投票方式采用累积投票制,详见附件2
四、出席会议的对象
(1)股权登记日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详见下表),并可委托代理人以书面形式出席会议和表决。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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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式
(1)注册时间:2023年6月28日(9):00-11:30,13:30-16:00)
(2)注册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1466弄1号晶科中心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有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自然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有委托人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者复印件、有效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2、法定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有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和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有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定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有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和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当持有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明。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当持有营业执照、参与者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4、股东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信件或传真登记。其中,通过电子邮件和传真登记的股东,请将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等原件提交公司。
5、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公证。
六、其他事项
(一)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自行承担交通和住宿费。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51833288 传真:021-51808600
邮箱:irchina@jinkopower.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1466弄1号晶科中心
邮政编码:201106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采用累积投票制度进行说明
特此公告。
晶科电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晶科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贵公司2023年6月29日召开的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单位(或本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有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有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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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客户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采用累积投票制度进行说明
1、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编号。投资者应在每个议案组下投票给每个候选人。
二、二。申报的股票数量代表选举的投票数量。对于每个提案小组,股东持有与提案小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同的投票总数。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的,股东大会选出董事10人,董事候选人12人,股东选出董事会提案小组选出1000股。
第三,股东应当以各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股东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投票,不仅可以将选举票数集中在候选人身上,还可以根据任何组合投票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每个提案分别累计计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计投票制度对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人,董事候选人6人;独立董事2人,独立董事候选人3人;监事2人,监事候选人3人。需要投票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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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公司100股,采用累计投票制度。他(她)在议案4.00“选举董事议案”中有500票表决权,在议案5.00“选举独立董事议案”中有200票表决权,在议案6.00“选举监事议案”中有200票表决权。
投资者可以限制500票,并根据自己的意愿对提案4.00进行投票。他(她)不仅可以将500票集中在候选人身上,还可以根据任何组合分散给任何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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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778 证券简称:晶科技术 公告编号:2023-094
晶科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换届选举
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晶科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将于2023年6月28日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按程序进行董事会、监事会选举。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选举现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董事会候选人资格审查,公司于2023年6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选举和第三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和第三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李仙德先生、陈康平先生、李仙华先生、胡建军先生、张海辰先生、唐逢源先生,提名刘宁宇先生夏晓华先生和严九鼎先生是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刘宁宇先生和夏晓华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严九鼎先生承诺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新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材料,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具体内容(www.sse.com.cn)《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选举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度进行表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2023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32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同意提名曹海云先生和肖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上述事项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度进行表决。
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不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者交易所的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在促进公司标准化经营和可持续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衷心感谢董事和监事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的贡献。
特此公告。
晶科电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4日
附件:
第三届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简历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仙德先生:中国国籍,1975年出生,硕士学位。曾任玉环阳光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玉辉阳光能源有限公司运营总监;现任董事长、首席执行官、董事长、董事长。
陈康平先生:中国国籍,1973年出生,硕士学位。曾任浙江苏泊尔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晶科能源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首席执行官;现任晶科能源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董事。
李仙华先生:中国国籍,1974年出生,学士学位。曾任玉环阳光能源有限公司经理;现任晶科能源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晶科能源有限公司董事、董事。
胡建军先生:中国国籍,1976年出生,硕士学位,注册会计师。现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管理合伙人、上海分公司主任、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分公司主任、IPO专业委员会主席、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澳大利亚会计师协会(CPA Australia)、澳大利亚公共会计师协会(IPA AU)高级会员,上海注册会计师协会主任,公司董事。
张海辰先生:中国国籍,1988年出生,硕士学位。曾就职于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分公司审计部、国开金融有限公司战略管理部;现任国开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唐先生:中国国籍,1981年出生,硕士学位,律师。曾任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律师、英明律师事务所律师、晶科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宁宇先生:中国国籍,1969年出生,硕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澳大利亚注册会计师、教授高级会计师。曾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管理委员会委员、辽宁分公司主任;现任中央审计中央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管理委员会委员、北京分公司主任、辽宁分公司主任、中国民生银行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沈阳桃仙国际机场有限公司董事。
夏晓华先生:中国国籍,1977年出生,博士学位。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应用经济学院教授,江西三鑫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严九鼎先生:中国国籍,1966年出生,博士学位。曾任中天证券有限公司副总裁、总裁、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北京深远瑞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辽宁地质勘探矿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三、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
曹海云先生:中国国籍,1977年出生,硕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美国注册会计师。曾任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经理;现任晶科能源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晶科能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监事会主席。
肖女士:中国国籍,1984年出生,硕士学位。曾任埃克森美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CIO助理、百事(中国)有限公司CMO助理;现任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内审部主任、监事。
证券代码:601778 证券简称:晶科技术 公告编号:2023-093
晶科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授权公司管理处理户用光伏
出售发电系统资产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提示:重要内容:
● 晶科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户用光伏电站项目公司股权销售相关事宜。授权转让的项目公司股权涉及的户用光伏电站总装机容量不超过500mW,授权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 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该事项是公司的日常业务活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授权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授权事项概述
为了实施公司的“轻资产”运营战略,促进家庭光伏资产形成“高周转率”运营模式,不断优化公司的业务发展模式和资产结构,公司计划出售部分家庭光伏发电系统资产转让家庭项目公司的股权。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家用光伏电站项目公司股权销售相关事宜,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授权转让项目公司股权涉及家用光伏电站总装机容量不超过500mW。
本事项为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授权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授权的基本情况
1、授权出售交易标的
授权出售的交易目标是公司持有的家庭光伏电站项目公司的股权。目标资产的产权明确,不涉及影响转让的诉讼、仲裁事项、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目标股权涉及股权质押的,公司将通过提前还款、质押终止、债务收购等方式完成股权交付。目标资产不妨碍所有权转让。
2、授权金额和授权期限
授权限额为总装机容量不超过500mW的家用光伏电站项目公司的股权,授权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超出上述授权限额的交易,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另行执行决策程序。
3、授权内容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销售家用光伏电站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协商合适的交易对象,协商交易方式和价格;签署相关交易协议等法律文件;处理内外交易审批事项;处理交易交付事项等。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销售家用光伏发电系统资产符合公司“轻资产”的经营战略,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的业务发展模式和资产结构,促进家用光伏发电系统资产的健康周转。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处理上述资产销售相关事宜,有利于提高决策效率,尽快促进资产销售交易,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销售光伏发电系统的资产预计将对公司当年的净利润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在后续交易达成后披露上述交易的进展公告及其对公司的具体影响。
四、风险提示
1、本次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户用光伏发电系统资产销售相关事宜,具体实施进度和实施情况不确定。
2、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晶科电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4日
证券代码:601778 证券简称:晶科技术 公告编号:2023-092
晶科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提示:重要内容:
●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3年4月1日起实施,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不需要追溯调整,不会影响公司2022年及以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 会计估计变更预计将降低公司2023年固定资产折旧费用约835.54万元,2023年利润总额增加约835.54万元(实际金额以2023年审计结果为准)。
一、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第15条“企业应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期净残值”,结合海外光伏电站的运行周期和国际市场处理方法,参照同行业企业的相关资产折旧政策,晶科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新批准海外光伏电站资产的使用寿命,计划从2023年4月1日起将海外光伏电站资产的会计折旧年限从20-25年调整为30年,使公司的财务报表能够更公平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业务成果,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
2023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46次会议,审议通过了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会计估计变更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议案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变更原因及内容
光伏电站的运行寿命主要取决于三个核心要素:电站设备的使用寿命、项目用地的使用寿命和电站能否获得长期稳定的收入。
光伏组件是决定光伏电站发电效率和使用寿命的核心设备。公司持有的海外光伏电站主要来自市场上主流厂家生产的光伏组件,电源保修期为30年,随着电站运行维护水平的逐步提高,进一步保证了光伏电站的稳定运行;在项目土地使用寿命方面,公司持有的海外光伏电站的土地租赁期超过30年,此外,海外土地租赁合同通常包含明确的延长到期条款,以确保电站不会因土地使用寿命而影响正常运行;光伏电站采购协议是保证长期稳定收入的光伏发电项目的主要协议之一。公司持有的海外光伏电站主要位于中东和欧洲。中东的电力采购协议通常达到30年以上。虽然欧洲的电力采购协议不到30年,但由于电力市场交易活跃,电力采购协议到期后发电的电力可以直接参与市场交易,以获得发电收入。
同时,在咨询了一些同行业公司的公共信息后,电站折旧年限超过30年的公司主要如下:/P>
■
综上所述,公司持有的境外光伏电站实际运行更加稳定,预计使用寿命将达到30年以上。此外,海外光伏发电项目的资产评估、投融资分析、技术报告等也通常根据同行业企业的国际市场实践和相关资产折旧政策计算30年的项目生命周期。适当延长海外光伏电站资产折旧年限,更符合国际市场实践和电站实际情况,更公平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因此,公司计划从2023年4月1日起将海外光伏电站资产的会计折旧年限从20-25年调整到30年。
(二)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错误纠正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属于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不影响公司2022年及以往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需追溯调整。
据初步估计,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将使公司2023年固定资产折旧费用降低约835.54万元,2023年利润总额增加约835.54万元(实际金额以2023年审计结果为准)。
(3)假设会计估计自2020年以来发生变化,对公司近三年的财务数据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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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调整海外光伏电站资产折旧年,充分考虑海外电站资产的实际运行,更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不会影响公司披露的财务报告,不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会计估计的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以及海外电站资产的实际运行和使用寿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变更会计估计将更客观、公平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同意公司的会计估计变更。
(三)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发布了会计估计变更专项报告,结论如下:我们检查了相关董事会决议的会计估计变更,变更会计估计与同一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我们认为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晶体技术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会计估计与同一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没有重大差异,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46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晶科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特此公告。
晶科电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4日
证券代码:601778 证券简称:晶科技术 公告编号:2023-091
晶科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调整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告筹资项目实施进度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晶科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46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3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根据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集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经过仔细研究,拟调整“石河子1GW平价光伏发电项目一期100MW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石河子项目”或“本项目”)的实施进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筹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1、筹集资金投资计划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晶科电力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证监会许可证)〔2020〕经737号批准,晶科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公司”)向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9459.2922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为4.3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416、756、990.92元,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5月12日全部到达。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了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并于2020年5月13日发布了《天健[2020]第116号》和《验资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了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并于2020年5月13日发布了《天健[2020]第116号》和《验资报告》。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入专户。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使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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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和2021年9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改变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终止辽阳中旺集团230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和营口中旺铝业156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中旺项目”)。并将忠旺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50,000.00万元及相关专户利息变更至丰城同田乡20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石河子市1GW平价光伏发电项目一期100MW光伏发电项目、大众汽车自动变速器(天津)有限公司DQ厂14.58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安波福中央电气(上海)有限公司3.2MW分布式光伏项目及永久补充营运资金。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号:2021-089)。
调整后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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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募集资金的使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账户实际收到募集资金246、168.14万元,其中募集资金净额241、675.70万元,未支付发行费用4、492.44万元。截至2023年5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37、725.24万元,其中募集资金项目使用234、444.11万元,发行费用3、281.13万元。扣除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后,募集资金余额为842.9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1678.25万元,2023年5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0121.15万元(含未支付、未通过募集资金账户支付的发行费121.31万元)。
二、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进度说明
(一)石河子项目实施情况
石河子项目位于新疆省石河子市,总投资34001.65万元,其中设备安装工程28.865.80万元,建设工程2.325.33万元,其他费用2.176.82万元,基本预备费33.68万元,营运资金300.03万元。本项目拟投资9.9万.00万元。
截至2023年5月31日,石河子项目计划建设总装机容量为100mW,并网46.14mW,已投入募集资金9.9万元,募集资金已按计划投入使用,自有资金部分尚未完全投入使用。
(2)调整实施进度的主要原因
石河子项目位于新疆省石河子市。在项目推广过程中,由于涉及土地使用分类调整,需要根据当地主管部门的要求办理农业用地转让建设用地的审批手续。为确保重新分类的项目用地符合相关光伏用地政策的要求,公司计划在审批程序完成后全面推进项目建设。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36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24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将石河子项目达到预定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至2023年6月。详见2022年8月3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调整部分筹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公告号:2022-120)。
公司按要求积极协调推进农业用地转让建设用地审批流程,但由于当地人员控制工作的影响,审批进度较预期推迟。该公司已获得兵团发改委、国土资源局关于农业用地转让建设用地的预批准,并最近提交自治区主席办公会审议。根据自治区主席办公会议的讨论意见,石河子项目同意按照农业用地转让的方式提交审批,并经市一级主管部门批准。根据上述意见,公司已启动农用地转让未使用土地的审批申请,但预计项目建设将在原定时间内完成。
为确保募集投资项目合法、合规、稳步实施,公司计划将石河子项目预计竣工时间调整至2024年3月,综合考虑当前项目实际施工进度、土地审批程序和剩余装机容量施工所需时间。
三、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对公司的影响及对策
石河子项目实施进度的调整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客观情况和实施进度做出的审慎决定,只涉及到筹集项目达到预定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不变相改变筹集资金的方向,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石河子项目已实现部分并网发电,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剩余容量的延迟并网不会对募集项目的实施和公司的正常运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调整有利于公司合法合规地促进筹资项目的实施,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全力协调相关部门,尽快获得土地批准,协调有序推进石河子项目建设,确保项目尽快投入运营,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4.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审查程序
2023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对部分募集项目实施进度进行了必要的审查程序,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调整部分募集项目的实施进度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不涉及募集项目实施主体、投资内容、投资用途等变更,有助于公司合法合规地推进募集项目建设。本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调整募集项目的实施进度。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调整部分募集项目实施进度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不改变募集项目的实质,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募集资金储存和使用的有关规定,不改变或伪装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监事会同意调整部分募集项目的实施进度。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实,发起人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项目的实施进度已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项目实施进度的调整部分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不改变募集项目的实质,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损害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使用监管要求》《公司自律监督指南》第一号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发起人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无异议。
特此公告。
晶科电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4日
证券代码:601778 证券简称:晶科技术 公告编号:2023-090
晶科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公司监事会和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6月6日,晶科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知全体监事电话、电子邮件,会议于2023年6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公司应出席3名监事,实际出席3名监事。公司监事会主席曹海云先生主持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晶科电力科技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审议表决后,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了《关于调整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筹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石河子市1GW平价光伏发电项目一期100MW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石河子项目”)的实施进度,经过仔细研究,公司计划调整石河子项目的实施进度,将石河子项目的预期竣工时间调整到2024年3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调整部分募集项目实施进度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不改变募集项目的实质,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募集资金储存和使用的有关规定,不改变或伪装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调整部分募集项目的实施进度。
投票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调整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公告号:2023-091)。
(二)审议了《会计估计变更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第15条“企业应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期净残值”,结合海外光伏电站的运行周期和国际市场处理方法,参照同行业企业的相关资产折旧政策,重新核实海外光伏电站资产的使用寿命,计划自2023年4月1日起,海外光伏电站资产的会计折旧年限从20-25年调整为30年,使公司的财务报表能够更公平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
经审计,监事会认为:公司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以及海外电站资产的实际运行和使用寿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变更会计估计将更客观、公平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同意公司的会计估计变更。
投票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号:2023-092)。
(三)审议了《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到期。经公司监事会提名,曹海云先生和肖建军女士同意提名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监事候选人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法、公司章程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监事候选人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的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的监事。我们同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名单,并同意将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投票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告》(公告号:2023-094)。
本议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晶科电力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6月14日
附件:
曹海云先生:中国国籍,1977年出生,硕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美国注册会计师。曾任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经理;现任晶科能源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晶科能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监事会主席。
肖女士:中国国籍,1984年出生,硕士学位。曾任埃克森美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CIO助理、百事(中国)有限公司CMO助理;现任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内审部主任、监事。
证券代码:601778 证券简称:晶科技术 公告编号:2023-089
晶科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6月6日,晶科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通知全体董事电话、电子邮件,会议于2023年6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公司应出席9名董事,实际出席9名董事。公司董事长李仙德先生主持了会议。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晶科电力科技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审议表决后,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筹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石河子市1GW平价光伏发电项目一期100MW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石河子项目”)的实施进度,经过仔细研究,公司计划调整石河子项目的实施进度,将石河子项目的预期竣工时间调整到2024年3月。
投票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和赞助商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日网站(www.sse.com.cn)《关于调整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公告号:2023-091)。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第15条“企业应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期净残值”,结合海外光伏电站的运行周期和国际市场处理方法,参照同行业企业的相关资产折旧政策,重新核实海外光伏电站资产的使用寿命,计划自2023年4月1日起,海外光伏电站资产的会计折旧年限从20-25年调整为30年,使公司的财务报表能够更公平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
投票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发表了特别说明。具体内容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号:2023-092)。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出售户用光伏发电系统资产的议案》
为了实施公司的“轻资产”运营战略,促进家庭光伏资产形成“高周转率”运营模式,不断优化公司的业务发展模式和资产结构,公司计划出售部分家庭光伏发电系统资产转让家庭项目公司的股权。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家用光伏电站项目公司股权销售相关事宜,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授权转让项目公司股权涉及家用光伏电站总装机容量不超过500mW。
投票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出售户用光伏发电系统资产的公告》(公告号:2023-093)。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选举和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到期。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刘宁宇先生、夏晓华先生、严九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投票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告》(公告号:2023-094)。
本议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选举和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到期。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李仙德、陈康平、李仙华、胡建军、张海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投票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告》(公告号:2023-094)。
本议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3年6月29日(周四)下午14日同意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投票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号:2023-095)。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46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晶科电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4日
附件: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仙德先生:中国国籍,1975年出生,硕士学位。曾任玉环阳光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玉辉阳光能源有限公司运营总监;现任董事长、首席执行官、董事长、董事长。
陈康平先生:中国国籍,1973年出生,硕士学位。曾任浙江苏泊尔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晶科能源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首席执行官;现任晶科能源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董事。
李仙华先生:中国国籍,1974年出生,学士学位。曾任玉环阳光能源有限公司经理;现任晶科能源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晶科能源有限公司董事、董事。
胡建军先生:中国国籍,1976年出生,硕士学位,注册会计师。现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管理合伙人、上海分公司主任、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分公司主任、IPO专业委员会主席、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澳大利亚会计师协会(CPA Australia)、澳大利亚公共会计师协会(IPA AU)高级会员,上海注册会计师协会主任,公司董事。
张海辰先生:中国国籍,1988年出生,硕士学位。曾就职于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分公司审计部、国开金融有限公司战略管理部;现任国开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唐先生:中国国籍,1981年出生,硕士学位,律师。曾任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律师、英明律师事务所律师、晶科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宁宇先生:中国国籍,1969年出生,硕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澳大利亚注册会计师、教授高级会计师。曾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管理委员会委员、辽宁分公司主任;现任中央审计中央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管理委员会委员、北京分公司主任、辽宁分公司主任、中国民生银行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沈阳桃仙国际机场有限公司董事。
夏晓华先生:中国国籍,1977年出生,博士学位。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应用经济学院教授,江西三鑫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严九鼎先生:中国国籍,1966年出生,博士学位。曾任中天证券有限公司副总裁、总裁、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北京深远瑞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辽宁地质勘探矿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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