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71 证券简称:北方华创 公告编号:2023-044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数量超过一半的进展公告
公司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5月6日,北方华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了《关于持有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2023-038)。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集成电路基金”)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591、2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信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www.cninfo.com.cn)。
2023年6月9日,公司收到国家集成电路基金发布的《关于减持计划减持一半以上的通知书》,上述减持计划减持一半以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有关情况现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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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6年2月5日,国家集成电路基金披露了《简单股权变动报告》,通过参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筹集配套资金,发行新股34、305、317股(由于实施2015年利润分配,发行价格从17.49元/股调整为17.46元/股,实际获得股份34、364、2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0%)。自披露权益变动以来,国家集成电路基金通过参与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事项发行的新股14、866、8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3%,共持有49、231、0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3%。
2020年8月31日至2020年12日 月14日期间,国家集成电路基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9、902、294股,占总股本的2%。
3.2023年5月29日至2023年6月9日,国家集成电路基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5、295、543股,占总股本的1%。
二、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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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由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被动稀释,国家集成电路基金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0.002%
2.表中持股数量占总股本比例的变化差异是四舍五入造成的。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减持不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事、监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2.截至本公告之日,国家集成电路基金实际减持与之前披露的减持计划 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数量已超过一半,没有区别。
3.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改变公司的控制权,也不会改变公司的治理 影响结构和可持续经营,公司基本面没有重大变化。
4.国家集成电路基金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公司将继续关注国家集成电 路基金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国家集成电路基金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减持一半以上的通知书》。
特此公告。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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